作者:
jkln (俠客行)
2017-05-12 16:29:19朋友前陣子換了待遇更好的工作,向原公司提出辭職並要求離職證明,
但後來拿到的離職證明書上卻寫'解僱','解僱(自請辭職)'
總覺得這樣是不是不太對?
有必要回去更改嗎? 是不是改'辭職'才比較對
作者:
sc1 (sc1)
2017-05-12 16:30:00解僱沒錯
作者: honey52036 (馬戲團袋鼠) 2017-05-12 17:32:00
對你來說是辭職,對公司來說是解雇,其實是一樣的意思吧
作者:
sc1 (sc1)
2017-05-12 17:39:00好吧那註明欣然同意接受解僱離職
作者: wonder6253 (wonder6253) 2017-05-12 18:49:00
既然他寫解僱 就去拿資遣費!!
作者: y331752001 (LENA) 2017-05-12 19:02:00
不對吧 解僱是負面意思有人中文這麼爛?最多寫自願離職
作者:
tmen520 (è½ä½ 在喇å)
2017-05-12 19:03:00如果解僱拿到的資遣費不錯 那就讓他解僱拿錢比較實在
作者:
atana (在ana)
2017-05-12 19:07:00有些公司可以兩種都開給你
請他改吧! 解雇是指勞基法第12條因員工的不當行為 這詞義跟資遣或自請離職都不一樣
作者:
myaku524 (myaku524)
2017-05-13 02:29:00一般只會寫離職吧,寫解雇像被資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