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台中某私立五專企管科畢業
在臺北山上的最高學府法律系跟法研所畢業
研究所畢業以後有幾年的考試空窗期
現在北三院中的某院民事庭當法官助理,年資兩年多。
面試公司:
台中某興櫃做腳踏車零件的傳產,總公司在大雅
在大陸有廠,歐美有設點。
面試經過:
因為想回台中工作
所以就努力投台中履歷,
投了這家以後過兩三天人資就打電話給我約面試
經我說明目前還在職中,加上要從臺北下去要交通時間
因此能否約我方便的時間,而且最好是下午三點
對方人資小姐很爽快的答應,並且從原本說好的三點還多加十分鐘給我
變成約三點十分XD
到了以後先填該公司制式的履歷表
還要做個性向小測驗
然後是人資(一位先生)先來面試
就是問一下為什麼要離開法院啊什麼的
然後就先預告這是他們公司第一次找法務
所以等一下是他們公司的「財務經理」(我:財務?)來面試我
然後他們公司的財務經理,是一位女性,就來面試我
說是面試其實也不太像
她是先把她們公司對法務的需求講給我聽
然後預設了最壞的情況,問我有沒有辦法解決
也沒有要我馬上回答,要我回去想一想,如果我覺得可以解決
我就打給剛剛面試我的那位人資先生
她還說她找我來面試的原因是
第一個我以前念商的,對商業這塊應該會有點sense
第二個我在法院
然後開始啪啦啪啦的抱怨臺灣的法院裁判品質有多糟糕這樣XD
感覺得出來她們在這塊吃了很多虧,因為這個財務經理竟然懂表見代理XD
所以她們要找一個有經驗的
(可是她一直說我沒有實務經驗,後來我才懂她指的是我沒有「商業」的實務經驗
從這點看,確實是。)
然後可以審合約,還要幫她們收信,因為有時候收發搞不清楚狀況會把重要的信丟掉XD
必要的時候要扮黑臉跟她們的財務人員去要應收帳款的法務
如果來她們公司的話,理論上會掛在稽核底下
但是因為稽核是會計出身不懂法律
所以應該直屬上司還是這位財務經理
財務經理感覺人做事蠻明快的就是
我薪資開32k,她們看都沒看XD
後來我同事說那是因為你開太低,應該要開35XD
然後這個公司雖然是興櫃,但是作風還是蠻工廠的
7:50上班,上午跟下午各休息10分鐘,下午五點準時下班
午休時間是12點到12:50
附近都是工廠,所以公司有供餐,每位員工收17元
結果:
前面提到的人資先生過幾天有打電話來問我考慮的怎樣
我說我因為有其他的工作所以就推掉了
我自己是覺得,如果我再有更多一點公司法務經驗
其實我是很想去的
但是還是怕我自己扛不住
我後來跟我妹(也在傳產但她不是法律人)討論過
她也覺得以我目前的情況不適合去,如果我更有點經驗就好了
而且這種公司法務通常沒什麼事情
如果做得好的話,上面的董事長之類的會很信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