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標題下的不怎麼樣,
是這樣的,前幾天突然聽老闆說個邏輯,
想上來問問看大家對月薪的理解,
老闆跟我說:
像你們這種領月薪的,
加班基數應該用30天來算,
且週末放假時,
你們放假公司還是要付你們薪水。
大概就是這樣的邏輯,
不知大家的解讀為何呢?
謝謝。
作者:
qazdrfv (Chen)
2017-06-10 20:46:00本來就是用30天計算啊
沒錯啊,離職時星期一離職跟星期五離職領的錢會多週末的薪資 ...
瞭解了,謝謝大家的熱情解答,不過沒差,反正我們公司加班只能換休假,不給加班費。主要是公司覺得假日也有付薪水,所以要我們週末也要配合加班,所以覺得這邏輯有沒有問題。
作者: UnsraW (降らす雪の音色) 2017-06-10 21:09:00
叫你老闆過年哪個月用日薪算啊,笑他不敢
作者:
yokoyah (路邊流浪漢)
2017-06-10 21:10:00法規就是用30日啊 不然勒
主要是經理也有跟我提過放假還在付我薪水這事,而且我總覺得講的很像在酸人一樣…
據我們老闆的意思是說,假日加班就是*1倍,因為本來假日就有給薪,所以假日加班沒有再double
作者:
zazazas (心酸XD)
2017-06-10 21:29:00如果是休息日加班費是前兩小時*1.33後6小時*1.66再加班變成2.66
作者:
Lia (如入無人之境)
2017-06-10 21:31:00假日加班*1倍是修法前的算法吧 新的是*2.34起跳
作者:
LabaK (唬爛伯)
2017-06-10 22:08:00所以月薪制加班費超低啊 60k一小時才三四百
作者: bp89757 (咖啡) 2017-06-10 23:02:00
勞基法是這樣寫啊幹
老實說月薪拆下來一天比領日薪的還少 不知道在該甚麼
你可以先檢舉,你們公司加班只給補休不能換錢!這個違法...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7-06-10 23:39:00多數公司本來就是/240去計算了至於加日加班請給加班費,
作者: DKPCOFGS (Eight) 2017-06-11 00:33:00
不然你以為呢?
作者:
sky3399 (屎蓋)
2017-06-11 11:43:00痾 法律就是這樣寫
作者:
mpmbip (賞味期限)
2017-06-11 12:52:00不然咧?
作者:
g76857 (瓜)
2017-06-11 17:20:00周末還是有薪水沒錯,但是沒有工作也有薪水阿
作者: csshs (csshs) 2017-06-11 19:23:00
你看不懂中文?都說月薪制了 一個月幾天?
作者:
CLRIS 2017-06-13 21:22:00這樣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