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一例一休 決定走自己的路
南投縣政府決定走自己的路,自行訂定「一例一休自治條例草案」,加班費、彈性工時等
計算方式都和中央不同;縣長林明溱說,大部分縣市七月以後都繼續輔導,相信勞動部的
堅持會鬆動,有信心自治條例會被中央核可。
林明溱指出,勞基法規定的加班費,加班一至四小時都算四小時、加班五到八小時都算八
小時,資方認為很難接受。南投縣要依實際加班的工時計算,加班幾小時就算幾小時,且
統統依時薪的一點五倍計算,化繁為簡。
此外,勞動部先後公布適用四周或八周彈性工時的行業,事實上,時下的行業已分得很細
,光是同一家公司內,生產、研發和行銷部門工作屬性就完全不同,員工休假的需求也不
一樣,不能以一種規則來規範。南投縣主張在勞資會議中,由勞資協商來決定八周或四周
彈性工時。
勞基法規定每個月加班時數上限是四十六小時,南投縣自治條例放寬為五十四小時,這也
由勞資會議決定,讓資方可以自由調配加班的需求,想多賺點錢的勞工也可以加班。
林明溱說,勞基法對雇主訂很多罰則,但都沒有獎勵,如少算加班費就要被罰二萬元;自
治條例規定,若雇主加班費計算錯誤,只要不超過一千五百元,即勸導要求限期改善。另
外,幫員工調薪百分之三以上的公司,該年度不必勞檢,獎勵好老闆。
南投縣這項自治條例草案本周送縣務會議討論,通過後送縣議會審查。有議員認為一例一
休自治條例多項牴觸勞基法,即使通過送勞動部也無法核備;但林明溱樂觀表示,勞動部
看到大部分縣市採繼續輔導,態度會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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