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之前曾在板上發了一篇文章說明了公司的情況,對在公司的去留煩惱了一番
後來我沒有馬上決定要離職,而是又留下來觀察了一陣子
直到領薪水前想起了一件事.......
我當初進來的時候公司沒跟我要身分證和存摺影本之類的個人資料.....
因為以前的公司都會主動跟我要,所以一直沒有特別記得這件事
結果過了快一個月才想起來好像沒繳這些資料OTL
之後領了薪水(現金)回家拿出薪資明細一看,勞健保的部分果然是0元
因為我隔天休假回了老家,於是打電話問老闆勞健保未保的事
老闆聲稱我是試用期,而他的公司試用期是不保勞健保的
(正式上班前我就跟他通過電話問試用期的部分,他當初自己說我不需要試用期
用正式薪資算即可,雖然實領的薪資的確是正式薪資的金額,但是試用期不保的事
我很確定他當時沒說)
反正他強調是我誤會他的意思,接著要我後天上班再談,通話結束
等到上班後他主動找我談這件事,我也提到當時那通電話明明是說我沒有試用期
而且也沒提到試用期不保
老闆就一直堅持說他不可能會漏講,我於是委婉地說因為我之前的公司試用期都會保
(不想搬法條出來怕觸怒到他,想說看能不能暗示到他這是大家都會遵守的規定)
結果他居然說要我不要拿我之前的公司來比較.........
老闆的女友也出聲說:以後這個啊要白紙黑字寫下來,才不會有問題
呃這就不合勞基法,你寫下來有什麼用嗎??我心想
我只好又跟老闆說:試用期保勞健保是勞基法規定的不是嗎?
老闆用一個我完全聽得到的音量好像在碎念說:所以我就討厭你們這種的......
我想說:不好意思、你是在murmur嗎??有點大聲喔
老闆又說他很不喜歡員工跟他爭這個
我都快覺得有理說不清了
只好又說一遍:這不是我爭不爭的問題,這是大家遵守的啊
然後老闆就不說話了,也不可置否
安靜了幾分鐘
最後他丟下一句話:不然你自己去勞保局辦吧,現在就可以去了
雖然最後有去辦了勞健保,但是整個過程讓人超鬱卒的.........
(題外話,他把剩下的員工順便一起投保了,難道是怕我檢舉他?)
下班後我跟家人通電話聊了這件事,但他們是覺得既然都辦了勞健保
就再做一陣子吧
只是我整個心裡超不平衡的......
還有一個問題是
薪資明細上,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是我的時薪*1.33
這沒有問題
但我的時薪計算方式卻是日薪/9
代表我一天的工時是9個小時??
我上班時間是中午12點~晚上9點
之所以沒有表定休息時間,是因為預設就是工時9小時??
這這......我是變相被凹了嗎??
如果用現在的時薪改成一天8小時來算,我的待遇其實沒有比上一間公司好,甚至更差....
讓我覺得很恐怖.....有種受騙的感覺.....
小公司的老闆鑽漏洞的方式真的無所不用其極.....
我想大家應該都會叫我快逃了吧
PS.一開始聊電話我還以為他真的是年輕有為的老闆
現在想想也是個幹話王嘛,我真是好傻好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