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後被公司惡意欠薪,該調解還是申訴

作者: ftoo (ft)   2017-08-04 18:38:38
提出離職後
因公司故意扣薪及扣加班費,七月薪水也未給付
加上加班費沒依勞基法給付
前天跟勞工局提出申訴,希望幫忙追討以上請求的金額
我選擇直接申訴是覺得調解沒有意義,只是淪為各說各話,且公司違法是事實
申訴前,曾多次跟公司溝通,但公司不但態度強硬,還言語羞辱人
勞工局也說就我提供的資料,公司已違反三項勞基法
今天卻接到勞工局的電話,希望我轉去調解
他們說:「我們會去公司勞檢,但公司可能會寧願受罰,也不願支付欠薪」
    「你的訴求是討錢,但我們不是主管機關,沒辦法幫忙」
我想請問的是,難到一定要調解才拿的到欠薪嗎
當初申訴我也是勾「身分不保密,為了爭取自身權益」這個欄位
怎麼現在跟我說沒辦法爭取
難道申訴只是單純讓公司就違法部分受罰,而我的薪水不一定拿的到嗎??
作者: bigjm ( 欲說還休 )   2017-08-05 16:51:00
申訴走行政程序,違法則開罰,調解則針對雙方當事人的私權爭議,如果要把錢拿回來,就要調解。直接上法院也行,但如果金額不大,法院也是先安排調解。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17-08-04 18:49:00
這就是勞工局廢的地方,調解不成就直接走法律程序!你可以申請法扶,這類案件是有補助勞工的
作者: shineline (綻放陽光)   2017-08-04 20:11:00
除了賴香伶在的勞動局以外 剩下的都是死的
作者: babymasami   2017-08-04 20:38:00
申訴跟調解是兩個不同管道,申訴屬行政裁罰,至於你被少給的錢,要自己去爭取,調解只是讓你較省時的方法,如調解不成,還是有可能要上法院,你可以只選擇申訴,但錢一輩子都不會拿回來,只會進國庫
作者: y331752001 (LENA)   2017-08-04 20:49:00
勞工局本來就很廢 所以以老闆不守法很多這年頭連老外來台開公司都敢不守勞基法 政府真廢
作者: shuen1217 (Rebecca)   2017-08-05 00:00:00
可以都進行吧 調解=>訴訟 才會拿到錢
作者: PetWife (芊芊)   2017-08-05 01:18:00
內文重複了 打民事訴訟如何?
作者: s2836905 (寡人)   2017-08-05 02:40:00
走民事訴訟,但是拖時間就是這樣,剩下就是恆心毅力
作者: jimhall (真好)   2017-08-07 17:50:00
現在老實說暴料公社最有效,是所有媒體的上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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