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個月因為公司業務緊縮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7/17當天退保,7/18那天去就業服務處
申請補助,8/1打電話回報尚未找到工作,輔導員說會開始送件
請問一下,我最近錄取一份工作,希望我下星期三(8/16)報到,那麼請問這樣我第一個
月的補助有辦法領到嗎?
再來這份工作的薪資福利跟原本的工作都持平,看起來不差,但似乎也沒有讓我有強烈想
去的慾望,我該去報到嗎?還是利用領補助的時間,在家進修準備考國營事業?
若進去工作,是不是若是不喜歡的話在14天內離職,都還可以再繼續領失業補助,這部份
怎麼計算時間跟補助,請問可以說明嗎?謝謝~
我明天會打電話問一下就業服務站的輔導員詳細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