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中部某家幼兒園工作,因為園所有附設安親部,一開始工作內容是早上教美語、協助
幼兒部,下午帶安親。今年起,因為其他分校的美語老師離職,所以我工作內容調整成要
到其他分校上課,變成早上跑三家學校教美語,下午教安親美語+協助安親部,若幼兒部
需要幫忙,如有活動或是有老師請假,我又會被調回來協助,而其他分校的美語課停課,
薪水卻只多2500...,7月份因為安親暑假需要人手幫忙,所以又把我調回來說7、8月不用
去其他分校上美語課,回來協助安親部,結果我領薪水時發現被扣4千塊?!詢問老闆的
結果居然是說我之前缺課都沒叫我補課,也沒扣我薪水,而且工作內容不同,承擔的責任
也不一樣,所以薪水才調整...哇咧!我聽老闆的指令工作,跑來跑去已經很累了,居然
還被扣錢..?然後說我缺課?我缺的課都是他們需要協助叫我回去幫忙欸!說出這種話真
令人傻眼!然後出去教才多2500,沒有教扣4000?超不合理!
還有有跟雇主說好只做到9月底,他也答應了,但領薪水時卻被告知做到8月底就好,因為
已經請到新老師了?!超現實!當初還求我留下來..這樣算非自願離職吧!我還沒填寫離
職單!我實在忍不下這口氣,這樣的事情能夠去檢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