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弟做了4份工作,後來離職去讀一般碩
在網路上填某間大公司履歷表時,
發現我的經歷有兩份工作都不到一個月
第一份薪資太低、第四份則要考研究所
看到一段訊息「應徵者需誠實填寫資料,如發現虛報,公司依法解雇」。
請問我要誠實的把不到一個月的資歷給填進去嗎?
若誠實填下去,擔心面試官看到我工作不到一個月就離職,
是不是更難得到面試機會或很難進入公司呢?
若不填不到一個月資歷的話,很怕新公司叫我繳交勞保明細表..
現在回想起來有點後悔..
以下是我想到的作法,不知是否能這樣做
經歷填兩份工作,若新公司要繳交「勞保明細表」時,
跟勞保局櫃台人員說,只列印第二間與第三間工作,
不到一個月的資歷不列印,請問這樣可以嗎?
以前在小傳產工作時,都直接加保,也都沒去查證
大公司好像都很嚴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