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做幾天離職的預告時間?

作者: cmantouc (鬥志有翅膀)   2017-08-28 00:37:56
如題
新工作8/24開始第一天
我確定不要繼續做下去(實際做的工時比認定的還長)
如果我8/29告知公司最多做到8/31
這樣可以嗎?
且實際天數的薪水是不是都該算給我?
很怕公司以預告時間太短或有的沒有的理由亂扣押我薪水 不給我
因為勞基法只訂定任職3個月以上的預告時間
沒有說未滿3個月的
希望有實際經歷過做數天離職的人可以說一下經驗
謝謝
作者: arnys (我不要當學弟)   2017-08-28 00:42:00
"理論上"應該會要你馬上走,然後算給你這幾天的薪水上一週的班如果還在學習,提的當天走的機會高吧
作者: darloo (秘密)   2017-08-28 00:44:00
未滿三個月不是可以當天離職?只是手續跟證據都要辦好而已
作者: cmantouc (鬥志有翅膀)   2017-08-28 00:44:00
嗯嗯 要我馬上走我當然也可以接受 因為人力缺 所以怕
作者: james1827364   2017-08-28 07:52:00
妳直接email寄過去閃人都可以,不會有人敢不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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