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好借題問一下
如果你很想進某一間公司
你在面試時願意主動降薪嗎?
我現在薪水48000(之前是44000,7月才加了4000)
但因為工作內容太悶 無聊
想換比較有趣的領域
剛好看到一間很喜歡的公司有在徵人
寄了資料過去後也順利被通知面試
上網稍微查了一下
我的薪資行情在他們公司約座落在40000~45000
但因為真的非常想去他們公司
而且感覺他們未來的發展前景不錯
所以我在他們公司內部的履歷系統期望薪資表填上46000(等於降了2000)
但填完後一直有點不安
總覺得是不是寫45000比較好?甚至寫到43000...
當然不可能再低了
因為我一個月房貸3萬(幫家裡繳)
扣掉其他支出是剛剛好月光族(40000打平)
就算真的主動降薪了
在主管的眼中又是什麼想法?
委曲求全?積極熱情?
不知道各位會怎麼取捨?
又或是會怎麼去談?
EX:剛置產所以負擔比較重(干我屁事)、換工作會希望薪水有提升(那你能力夠嗎?)
※ 引述《Jarryson (小傑)》之銘言:
: 每次換工作時,HR都會詢問前公司離職時的薪資,然後參考這個價碼擬定待遇。
: 由於很多人都是浮報,HR也知道這狀況,所以HR都會想盡各種理由砍一些些,
: 但對於浮報者來說,即使砍了一些些,還是比原本公司高。
: 而我是個很誠實的人,每次都乖乖講出真正的價格,
: 因為我覺得到時後被查到發現是假的反而不好。
: 畢竟以HR的調查能力,沒有找不到的答案。
: 結果每次換工作都會被砍一些些,好一點就是維持跟之前公司一樣的薪資,
: 導致換工作跳槽時,薪資愈跳愈低。
: 到底該如何解決這種求職者和HR之間的「互欺」惡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