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講一下我的背景
新鮮人,四大文組研究所畢
經歷普通,有兩個工讀經驗(都是助理類),社團經驗豐富,英文普通(多益720)
最近錄取一家大公司的行政部門
主要做一些編寫公司內部刊物、辦活動這樣的工作
這間公司很強大
是名字一報出來就很威那種
但這個工作薪水只有31K
由於之前面試和口頭offer都沒有提到薪水的部分
是一直到拿到正式offer才知道是這個薪水
但看到這個薪水後我有點猶豫
又怕現在說不去了會得罪公司
而接受這份工作的話
可能以後要換工作時,新公司會以這個薪水當標準來核薪......(註定一輩子低薪T^T)
想請問各位大大
如果是你們的話
會接受這份工作嗎?
新鮮人不了解職場
希望各位前輩能指點迷津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