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icebaby (littlestar)
2017-10-01 16:23:23請問各位平常日與休假日的加班計算
目前上班時間是星期一到五朝九晚五的正常班
但天天平均加班兩小時以上,但卻無法申請加班費
僅六日出勤可以依照時數申請1:1補休
想請教大家,加班費用的計算方式:
1.平常日加班:勞基法,理論上是工作每四小時需休息半小時,但通常加班都是到點後直
接加班,但人資表示都需要扣除半小時..請問這是必須的嗎?這樣累積下來虧了超多的!
加上中午都在開會也都沒有午休只能啃麵包....
2.公出:常常公出一早七點出發九點回台北,公司也表示沒有打卡無法判定時間,請問這
是合法的嗎?
3.休假日(星期六)加班
公司會給我們調班申請,然後按照活動時間補休
但活動不都得提前到場場佈,會後收場等等,一定都會比表定時間多很多!
而且依照他們一直強調的一例一休,不是應該按
勞基法辦理,真的簽了調班申請就可以避掉這些法規嗎?該怎麼可以拿回應拿得呢?
謝謝大家
首先你的出勤記錄是詳實記錄的嗎?收集好這些資料,公出可能就需要車票/活動時間等做佐證,收集完成後再選擇做法吧,但每一種都是要撕破臉的
作者:
ricebaby (littlestar)
2017-10-01 17:15:00上下班出勤紀錄都有打卡公出有時候是開會或是去展場參觀就沒有議程了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7-10-01 17:50:001是勞基法規定的,四小時後要休息半小時,所以要嘛你就真的下班時間一到先去吃飯晃個半小時候再回來加班,或者跟主管討論要怎麼補償你,我主管是說那不然我做完後面等半小時再打下班卡啊...囧",所以想早點回家最後還是只能送公司半小時了..
作者:
medama ( )
2017-10-01 18:09:001.晚上休息時間你可以出去吃飯或休息 午休不讓你休則違法2.可到公司先打卡後出發 下班後到公司打卡再回家3.休假日員工可與公司自行約定日期 上班需按實際時數計算
作者:
ricebaby (littlestar)
2017-10-01 20:25:00平日加班需扣半小時是別的部門同事告知的所以他們都會出去吃飯還打統編,但我主管都不讓抱
作者:
ricebaby (littlestar)
2017-10-02 11:19:00我沒有任何分紅和獎金,純月薪@@
作者:
PetWife (芊芊)
2017-10-03 00:11:00公司必須要有打卡記錄並保存數年 若沒有確實打卡便是公司自己創資料或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