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爬了文章還是看不太懂。
我是時薪排班的員工
上週問了帶工讀生的人說:請問國定假日10/4.9.10有沒有薪資加給?
對方跟我說:
依ㄧ例ㄧ休,協議休息日與例假日
所以沒有加給,但是再幫我問公司。
請問她的說法依一例一休,協議休息日與例假日,是合理的嗎?
我應該就領平日時薪,還是可以再爭取看看?
謝謝回覆
了解,工作再找就有,會爭取看看。好的雇主還是很多的。
作者:
fowei (小維)
2017-10-03 11:51:00事先排班.就會定義要上班跟沒上班日.有點難
原來是這樣,所以會說協議,那好吧,因為我上一份工的老闆真的很好,會給雙倍薪。
我剛爬pt板說沒有協議休假這種規定,規矩是一樣要雙倍,雇主不想支付就不應該國定假日安排人員。
作者: tungliu 2017-10-03 17:10:00
只有節日當天才有雙薪
作者:
StarRoad (知道越多了解越少)
2017-10-03 17:29:004.10要雙倍,9號沒有
作者:
lalalahu (<( ̄︶ ̄)@m)
2017-10-03 17:40:00國定假日時薪人員於法就是一倍
作者:
weiyucsie (選擇那刻 才算開始)
2017-10-03 19:24:00作者:
morgran (morgran)
2017-10-04 08:35:00只要公司有在勞資會議通過實行變形工時 國定假日也能挪移 所以就不會有雙倍工資 但應會給補休
請問若是時薪人員資方突然跟勞方說做到今天這樣算資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