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其實勞基法有個很大的問題
罰資方不罰勞方,這點真的很怪
我舉個例子,藥事法除了罰資方的藥商外
有不罰屬於勞方的藥師嗎?
勞方的罰則可高了,罰則逼迫藥師守法
即使資方施壓屬勞方的藥師
勞動者依然會選擇跟資方抗衡
避免自己觸法,被政府罰錢
一來一往之間,藥師的勞動環境
這幾年的確改善非常的多
所以勞方一天不被究責
就會有無數的勞工選擇漠視勞基法一途
甚至帶頭幫資方打壓其他勞工
一點小心得而已
※ 引述《m10423010 (apeace)》之銘言:
: 大家好,
: 目前從事程式設計師,看到最近民進黨(資進黨)政府要修改勞基法,修改方向明顯會讓
勞
: 工過勞,甚至可以讓全體900萬勞工連續工作12天,這已經明顯悖離週休2日的精神,因
此
: ,我在公共政策平台提出"勞基法應刑罰化且大幅提高行政罰鍰"。
: 以下是我的3點建議:
: 1.企業雇主違反勞基法後,十天內不改善並故意違法的雇主(或企業負責人):
: 拘役7天, 不可役科罰金或其他勞務替代,可連續處罰。
: 2.勞基法的罰鍰應提高:10萬~1000萬,可連續開罰
: 3.增加勞檢員人力
: 至於台灣的企業為何沒在怕勞基法?主要原因是台灣勞檢員不足、罰責太低,因為勞檢
會
: 有一個SOP流程,到第一線稽查後會將結果丟到勞動雲平台上面做紀錄,但是現在最大
的
: 問題,就是依法行政的那個「法」很有問題,現行規定都是第一次勸導、第二次再罰,
到
: 了第三次再罰,但是根本沒那麼多人力去做二次稽查,店家公司就是跟你賭,久久才回
來
: 一次開個三萬根本不用怕,兩三個月後老闆又賺了一筆,繳個三萬跟繳個保護費沒兩樣
。
: 提案網址:
: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a7931eaa-b3a9-4740-a9fb-a7b96d6df45b
: 請大家能夠幫忙分享與連署,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