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血汗公司! 女設計師每天上班14小時 遲到1分鐘扣100元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內文:
新北市一家整合行銷公司日前以「未完成案件離職」為由,
向法院控告一位已離職的女設計師,並要求對方返還92萬元所得,
然而法院調查發現,這家公司其實是一家「血汗公司」,
不僅每位員工必須遵守嚴格規定,而且底下的設計師還都沒有底薪及勞健保,
法院因此改判公司必須給付被告公司積欠的63萬元薪資。
根據《ETtoday》報導,這家公司聲稱2011年時與被告簽約,
雙方約定合作五年,期間公司會以業務收入分配報酬,
避免對方領了錢卻沒有完成案件,之後被告在2016年合約到期後決定不再續約,
然而公司卻以「手上案件未完成」為理由,向法院提告要求對方返還92萬1928元所得。
在法庭上被告則表示,任職於這家公司的期間,不僅上班時間與當初約定不符,
公司雖然沒有打卡制度,但她每天卻要從早上八點半工作到晚上十點,
而且除了自己的業務以外,還必須額外幫忙公司掃廁所、接待客戶、倒垃圾等。
此外被告在法庭上表示,在該公司工作期間公司沒有幫她保勞健保,
甚至也沒有固定底薪,若照正常推定,公司反而還欠她63萬元薪資,
以及勞保退休金等費用。
法院調查發現這家公司還有其他一堆苛刻的規定,並以各種名義對員工扣薪,
包括遲到一分鐘罰一百元、丟錯垃圾要罰一千元,打錯客戶名字要罰五百元、
忘記關電腦也要罰錢,獎懲規定高達二十多項。
在其中一條規定中,公司要被告在離職後兩年內不得從事競業工作,
此條規定被法院定認定雙方具有勞雇關係,因此駁回原告要求,
並判決原告必須給付積欠的63萬元薪資。
心得:新聞底下留言有人貼出這家公司的名字,google評論好像蠻好的,
但也有很多人之前就已經寫出這家公司有問題了,有人去過這家公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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