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應徵到某台灣品牌公司教育訓練的職位
面試時公司有問我對於工作簽約的看法(舉例:空服員、警察...等等工作都是要簽約)
我說我覺得有些工作確實不適合流動率過高,且有一定的服務要求,我覺得是合理的。
但我詢問是否有試用期,試用期過後再簽約,人資說有,但試用期不是三個月,是一個月
。
面試後兩天就收到錄取通知,但告知我要簽約三年,如果離職要付違約金十萬。
雖然我有點遲疑,因為我認為未來工作的狀況都還不確定是否適合,但因為工作內容跟我
的經歷與興趣都非常相符,就答應去上班了。
我是從中部北上,中間經過了搬家之後在指定到職日開始上班。
在我到職兩週後,收到了部門主管的一個消息,告訴我我這個職位的前任要回來上班。我
當然很吃驚,因為我的職位本來在公司就只有一人負責,主管特別跟我說我可以多跟前任
學習,未來的工作分配會再討論。
收到這個消息之後,第三週上班,人資主管便拿合約書給我,要我簽,但是我還沒到職一
個月,雖然目前還蠻喜歡公司的產品跟我未來要執行的工作內容,但我認為還是需要時間
考量。
同時,前任職位的同事回來上班,因為她之前在公司有五年的經驗,算是蠻資深的,她進
來上班後,我卻感到她對我的態度、講話跟等等舉動都很不友善,似乎是覺得我資歷淺,
如何跟她做同一職等的工作,當然這有可能是我自己想太多,但畢竟人與人的相處,有些
動作我是可以明顯感受的,比如說她會告知同仁未來什麼東西是由她負責,而因為我進來
產品還沒背熟,她就對我說如果我要做這份工作我這樣不行,她說她要知道我的能力未來
才可以把工作交接給我,重點是所有工作至今確實沒有人帶我,意思就是我要自己學自己
做功課,好,我承認我還不夠有這種積極度是我的錯誤,但部門主管沒有給我任何工作的
方向,每天上班都在閒聊,然後下班時間一到,主管就立馬下班叫我也趕快下班。前任回
來上班也沒有像主管說的她會帶我、交接給我,而是要我自己看有問題再問。
於是我就只好看公司的資料,開始自己「讀書」自己看自己背。
就在這個第三週的時候,前任與部門主管開完會,主管告知我,下週要進行我的考核,通
過80分才算通過試用期... 考核項目是:簡報內容、我的表達能力...等等。
因這是我工作必備能力,所以我只能好好努力準備,但這真的讓我感覺很不舒服,因為我
從面試到進公司,從來沒有聽過要做這項考核...
我的問題來了,如果考核沒通過,表示試用期沒通過,公司就遣散我,是否合理?我可以
去檢舉嗎? 說真的,前任看我不爽給我79分都可以,考核項目根本沒有標準答案,誰知
道是否公平公正,無論如何都對我非常不利,我只能盡最大的力去準備。
那假設考核通過了,意思是我就必須簽約三年?如果在這份工作中時常受到同事的排擠跟
欺負,對方刻意要逼退我,我忍受不了三年而離職,還要付違約金十萬元?
身邊朋友家人怎麼看合約都覺得不合理,有建議我詢問律師。
最後題外話,我有問人資簽約的用意是?他回答我,因為我當初是獵人頭公司找進來的,
公司要付給獵人頭一筆仲介費,算是公司付出的成本,未來我在公司學習也是公司對我付
出的成本,還特地跟我說,換個角度想也是保障我在這間公司三年內不受遣散。 我很疑
惑,透過獵人頭進來,仲介費干我什麼事... 我104履歷都開著,公司自己沒有搜尋到我,
要透過獵人頭,這成本還要算在我違約金裡面啊?
總之我現在在這間公司就是一顆心懸在那邊...進來之後我很喜歡公司的文化跟產品理念,
我也並沒有任何偷懶不認真,或是犯錯的情況發生,如今卻一再的考驗我,常常公司主管
跟前任開會討論事情,神秘兮兮,讓剛進來的我感受很差。
因此來詢問大家想法,順便也是發文紓壓一下...一個人從外地來上班,就已經很辛苦了,
工作還這麼不順利真的會很想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