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rttime (PT)》之銘言:
: 就是看到大家 分享面試文
: 很多都是錄取 也都知道薪水了 只是還沒報到
: 但好像他們都可以一直面試好幾間~~
: 但我的經驗是 通常面試後有些當下就問你何時可上班
: 有些過兩天就通知你 一樣問你何時可上班
: 但其實我還想面試 請問這要怎麼回答?
: 而且答應了也只能日期壓2.3周內報到
: 也就是兩三週內 沒有更好的就要準備去上班了
: 但我看有些人能面試上7.8間了才決定 請問是怎麼回答的或怎麼溝通的?
1. 履歷同時大量投出去,密集面試
2. 上班時間壓,"收到錄取通知後一個月"。 不是面試當下開始算一個月
3. 待業中可以說,目前還有幾家公司面試中,會全部面試完再決定。 通常延後一兩週公
司都可以接受。如果外縣市還可以加個找租屋時間,可以再拉長一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