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於三周前同時去兩家公司面試
一間氣氛較嚴肅,叫A公司,另一間氣氛較歡樂,叫B公司
A公司一周後通知我能上班,我沒多想先過去上班,今天是上班第五日
結果B公司今天通知我錄取能上班了,考量後我決定到B公司上班
於是下午我跟A公司提離職
(有先查過工作未滿30日,無須離職前10日預告,當天提離職也沒問題)
也跟A公司總經理提到剛好有我想要的工作機會出現,所以選擇離開
A公司總經理問了我以下幾個問題
這幾天的薪水還要領嗎?
你不會覺得你沒職業道德嗎?
你不會覺得你很自私嗎?
你不知道這職場很小,以後還有可能遇到我嗎?
我當下只說一切按照公司規定,沒有多說甚麼
雖然最後他仍簽了離職同意書
我只是在想我才來公司五天,對公司也不了解,影響也不大
現在覺得心情很煩悶
所以想請問各位,我真的有做錯什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