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育嬰留停後的特休計算

作者: judavida (我愛一條柴)   2018-02-08 13:46:28
請問一下假設
到職日是2017/1/2 今年2018的特休應該有7天
但如果2018/1/2開始請育嬰假到2018/6/30
2018/7/1復職後特休會依今年預定到年底的上班時間(2018/7/1~2018/12/31)
變成3.5天嗎?
特休沒提早給,是年資滿了才給
上網查過,好像很多公司會這樣算
但蠻多人說這是違法的
可是都是網友解釋法條(也合理啦)
是否有政府機關的Q&A或者不須額外解釋的資訊(最好是政府機關的)
很明白的說明特休到底要不要依留停時間的年度比例扣假
謝謝
作者: weiyucsie (選擇那刻 才算開始)   2018-02-08 16:02:00
作者: KoBeWaNnAbE   2018-02-08 22:00:00
這也要問
作者: xiaoker1228 (八雲)   2018-02-08 22:42:00
不然留職停薪一年還加送七天年假哦
作者: syuanfeng (Syuanfeng)   2018-02-08 23:41:00
作者: molan80050 (Katumi)   2018-02-11 15:43:00
現在還可以算歷年制嗎?勞基改法後我們人資是算到期日。所以你1/2號請育嬰,6/30回來,那你原本1/2日可以有的特休會延至6/30~明年6/29, 你的特休起始日就不再是2/1,是復職後的那一天開始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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