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想請問公司晚報勞保一個月,
(我106年9月22從前公司離職,106年10月2日到現在新公司)
106年11月7日發現的時候有請公司補保,
但聽說沒辦法追溯什麼的,說是有處理
但是今天我收到國民年金保險費繳款單
如果有處理還會收到這個繳款單嗎?
已爬文2017.4.7有人也遇到相同狀況,
版友很多說不用繳,真的嗎@@
會不會有罰款之類的?
因為我收到的國民年金11月有$31
(9月$124,10月$932,11月$31)
不知道是不是逾繳的罰款
(現在才收到是因為已經沒有住在寄件地址(戶籍))
有人遇到相同狀況,然後請公司付這筆錢嗎?
因為是公司的疏失,為何要我付這筆錢?
作者:
saram (saram)
2018-02-09 01:45:00國民年金不是稅.像是全民健保的強制性質.但不繳只是不算數.
我之前也有這種狀況 但是晚保幾天 結果開罰卻很低...
作者:
labiron (labiron)
2018-02-08 21:14:00一個是慣老闆... 一個是慣政府... 勞工真可憐...
作者:
iamzen (zora)
2018-02-08 21:59:00我遇過,沒辦法追溯。你可以查查你的勞保投保紀錄。應是11/7或11/8加入公司。勞保以天計,31元可能是11月首幾天沒有勞保的年金費用。逾繳沒那麼快開罰 一定金額以下我記得罰款可以免繳 國民年金繳費單上我記得有寫 建議原po再找找
作者:
Kennyq (舞光十射~*)
2018-02-09 00:13:00國民年金不用繳沒差啦...免驚...我認識的年輕的親朋好友同事...大概20個只有1個有在繳..哈政府最怕民意了...2015年有364萬人沒繳,罰下去肯定翻天台北市直接被抗議群眾輾過...失業還要被抽稅...不覺得這種窮人稅很GY嗎?
作者:
marslgj (Bonnie Doon)
2018-02-09 09:42:00不怕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18-02-09 09:43:00你被罰來找我 罰你配偶保證違憲 打違憲官司免費幫你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