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簡單說明一下敝人的背景:國立前段企管系剛畢業+ 多益金色,有過交換跟企業實習的
經驗。
我最近去應徵一家台北的營建工程公司,母公司有上市,規模算不小,應徵的職位是財務
專員,
工作內容算是蠻符合我個人志向的,但薪水人資開28-30K,還說因為我是新鮮人的關係30
K算是很勉強了,試用期過後也不會調薪,工作是責任制,所以沒有加班費,只能換補休
,聽到這裡我其實已經心涼了一半,不過我還是繼續追問未來調薪機會的可能,對方也只
給了一個模糊的答案,說要看每年的考績跟公司營運績效來計算。
因為我是新鮮人,只有幾次的面試經驗,因此對於這次面試有一些問題想請教板上各位前
輩:
1. 我有去查,根據3/1剛通過的勞基法,要依據勞工意願選擇加班要換加班費或補休,但
真的有可能跟公司要求要加班費嗎?強制補休這樣的作法是各公司的常態嗎?因為我覺得
這樣蠻不合理的,還是其實這種事很正常,是我這個新鮮人太大驚小怪了QQ
2. 因為當時人資對於公司的福利待遇說明得不夠清楚,於是我後來在寄感謝函的同時又
詢問了對方更多詳細的福利,例如年終、特休和補助等問題,這樣會很沒禮貌嗎?因為我
有看到文章說在獲得offer之前不要談到福利,但我覺得一家公司的福利待遇也是每個人
找工作考慮的一大重點,不事先知道怎麼決定是否要接受這份工作。
3. 承上一題,如果可以談福利的問題,我應該是要在面試的當下就追問清楚嗎?追問福
利是面試時的禁忌嗎?因為怕以後又遇到類似的人資,對公司福利介紹得不夠清楚...
先感謝各位前輩對我這個新鮮人求職觀念的不吝指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