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遇到這種事該怎麼辦

作者: f0920009 (Fanny)   2018-03-10 12:29:05
因跟公司理念不合所以被公司資遣,但卻遭到公司隨意調動職位及要求做交接清冊,不然
不給我資遣費,公司在我還沒走之前就開始貼公告告訴大家我被資遣,因為還要在公司多
待一個月(勞基法規定雇主要提前預告30天)。
請問大家遇到這種事會怎麼做?
當然可以請假請到完,但是也擔心雇主會在資遣費上面做文章,畢竟還要回去跟他拿非自
願離職單。
也有問過勞工局但是也不知道要協調什麼,該怎麼講才好?
作者: tonybbbb (東方行B)   2018-03-10 12:35:00
能錄音盡量錄音 但你公司至少有三個月以上必須要10天前告知 未滿3個月則不受天數管制
作者: kentyeh (kent)   2018-03-10 13:39:00
公司資遣員工是她的權力,除非不照法令來才需要請勞工局來介入,你要做的是先把公告拍下來,然後注意你的權利,例如每7天內可請2天求職假,特休休一下,全勤不可被扣,離職日結清薪水,至於服務證明書按法公司不得拒絕提供,剩下的就是上班照公司要求作好交接吧如果公司有保障年薪,拿到薪水時也要注意年終有沒有照比例發
作者: sc1 (sc1)   2018-03-10 14:02:00
你就做交接清冊 然後接受調動去各單位 比如洗碗、衛生清潔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18-03-10 14:24:00
資遣之前調動職務不是正常?要證明你不適任啊....交接本來就是應該的
作者: jacqueswu (jacqueswu)   2018-03-10 14:28:00
年資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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