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我回到台南後在某家庭傳產工作
薪水則是畢業以來最低薪資(已畢業六年半)
由於很久沒有回歸業務工作(服務業四年),因此投的是業務助理
對方則是試用期三個月開給我24k,不料在一個月又一周時
老闆覺得我能力不錯故加薪2k,還對我說一個月就增加2k 一年就多24k了
到目前我任職第五個月,已送走七位同事,明天將來第八個
目前身兼總機業務打單出貨採購以及進出料對貨現在連財務支票都要到我手上
(對客人OR廠商請款都是由我製作)
但礙於很多公司制度以及他天真的行徑讓我無力繼續
ex
1.辦公室就五個人(含老闆和他老婆),他購入鼎新系統
2.硬冠上國外業務給我,要開發客人(本公司沒有國外客人XD)
3.採購殺價殺到廠商不肯賣我,或是殺到老闆要的價格卻又不買,廠商打去給老闆抱怨又
說是小姐我失禮
4.明明位置看不到大門目前還得身兼管理員開關門並記錄進出人員←偏偏人車又很多
5.八點上班 七點多帶著早餐進去吃也不行XDDDDD (所以現在都打59分或打整點卡)
6.身為財務的老婆懶惰程度大概是懶婦吃圈餅,連製作支票收領單都要幫他留剛好個空白
位 EX共 張OR共 元
總之明明是一個全公司才25人上下(20個是廠內作業員含13個外籍員工)
卻想比照上市上櫃的公司處罰,態度也非常傲慢。
印象最深莫過於到公司一個月就被叫入開始挑潑同事間感情,幸好我的主管和我相處非常
融洽也信任彼此
面試的時候也說有該有的都有 三節年終
但今年尾牙年終都沒有XD
因此在這幾天我提出了離職要求
然後他就像男朋友一樣接受後又要我開價
其實我已經講明不願留下,這是他第三次找我洽談
我也很清楚答應和不答應我都會很難度過接下來的日子
想請問版上大大萬一婉拒後對方惱羞成怒,我是否該跑完十天交接期
(依據前車之鑑,新人會被告知可打電話給離職員工詢問一切事宜)
PS兩個同事待我非常的好,要不是他們我早就拍拍屁股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