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交接到底是不是義務?

作者: binlawa (binlawa)   2018-03-11 13:21:51
小妹我回到台南後在某家庭傳產工作
薪水則是畢業以來最低薪資(已畢業六年半)
由於很久沒有回歸業務工作(服務業四年),因此投的是業務助理
對方則是試用期三個月開給我24k,不料在一個月又一周時
老闆覺得我能力不錯故加薪2k,還對我說一個月就增加2k 一年就多24k了
到目前我任職第五個月,已送走七位同事,明天將來第八個
目前身兼總機業務打單出貨採購以及進出料對貨現在連財務支票都要到我手上
(對客人OR廠商請款都是由我製作)
但礙於很多公司制度以及他天真的行徑讓我無力繼續
ex
1.辦公室就五個人(含老闆和他老婆),他購入鼎新系統
2.硬冠上國外業務給我,要開發客人(本公司沒有國外客人XD)
3.採購殺價殺到廠商不肯賣我,或是殺到老闆要的價格卻又不買,廠商打去給老闆抱怨又
說是小姐我失禮
4.明明位置看不到大門目前還得身兼管理員開關門並記錄進出人員←偏偏人車又很多
5.八點上班 七點多帶著早餐進去吃也不行XDDDDD (所以現在都打59分或打整點卡)
6.身為財務的老婆懶惰程度大概是懶婦吃圈餅,連製作支票收領單都要幫他留剛好個空白
位 EX共 張OR共 元
總之明明是一個全公司才25人上下(20個是廠內作業員含13個外籍員工)
卻想比照上市上櫃的公司處罰,態度也非常傲慢。
印象最深莫過於到公司一個月就被叫入開始挑潑同事間感情,幸好我的主管和我相處非常
融洽也信任彼此
面試的時候也說有該有的都有 三節年終
但今年尾牙年終都沒有XD
因此在這幾天我提出了離職要求
然後他就像男朋友一樣接受後又要我開價
其實我已經講明不願留下,這是他第三次找我洽談
我也很清楚答應和不答應我都會很難度過接下來的日子
想請問版上大大萬一婉拒後對方惱羞成怒,我是否該跑完十天交接期
(依據前車之鑑,新人會被告知可打電話給離職員工詢問一切事宜)
PS兩個同事待我非常的好,要不是他們我早就拍拍屁股閃人~
作者: soga0309   2018-03-11 13:28:00
回標題,不是。
作者: cooxander (天使)   2018-03-11 13:31:00
離職預告要十天,從第一次提出離職就可以開始算了,態度要強硬堅決
作者: goodsun   2018-03-11 13:42:00
公司有仁義會盡力交接,爛公司就文件簡述仁至義盡
作者: eno4022 (eno)   2018-03-11 14:14:00
不是義務,但如果因為你沒做好交接導致公司損失公司可以跟你求償,所以你自己想清楚就好
作者: binlawa (binlawa)   2018-03-11 14:27:00
可是因為我在 所以資方看到不喜歡的都送走...
作者: FFFFFFFF (轉寄不要按太多F)   2018-03-11 14:53:00
那是公司的問題 時間到就走人離職後接到電話詢問一律說沒這個人就解決了
作者: Qzzzz (APO)   2018-03-11 15:07:00
這種爛公司真的很多,夫妻一起經營的最嚴重
作者: dss (dss)   2018-03-11 15:10:00
好奇是那間
作者: blackZ2   2018-03-11 15:19:00
公司損失?哈哈 一個職員是可以有多大的損失
作者: REALLYLIFE (真實)   2018-03-11 15:34:00
大方離開吧,爛公司就叫他去食屎啊
作者: cooxander (天使)   2018-03-11 15:39:00
業務手段不夠導致客戶選擇另一家公司,三億多的案子就飛了,這樣公司也要告自家業務嗎?公司遭搶,櫃檯人員沒有拼了命跟搶匪搏鬥反而聽搶匪的指示開收銀機導致百萬現金被搶走,公司也要告自家員工事情沒做好導致公司損失嗎
作者: soga0309   2018-03-11 15:47:00
公司告你因爲沒有交接好導致公司利益受損,是公司要舉證,這之間因果關係多難成立,就不要拿出來嚇人了啦。
作者: Peak0731 (peak)   2018-03-11 18:46:00
時間到走就對了 真那麼嚴重你早被升為大主管了
作者: skyprayer (洗碗工)   2018-03-11 19:09:00
不用 把該還的東西還給公司即可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18-03-11 20:21:00
是公司要安排人來跟你交接,而不是你要找人交接!時間到就可以走了..
作者: Ilovebonbon (只有歐巴桑說我帥)   2018-03-12 08:39:00
不是,自己做一個非常清楚的交接清冊就好了,如果離職前接替人員到職,跟他講清楚確認好請他簽名確認,如果沒有新員工,清冊交給主管,這是我個人經驗
作者: saikino (saikino)   2018-03-12 10:34:00
上班時間交接是義務,下班時間就不是了
作者: eno4022 (eno)   2018-03-12 20:19:00
啊你們想賭一把我是沒意見啦,死好,不過不要害原po交接是一種責任的釐清,這樣以後出事才可以自保
作者: catherine213 (Catherine)   2018-03-12 21:40:00
不是義務,自保用
作者: binlawa (binlawa)   2018-03-12 22:02:00
謝謝大家的建議...我老闆還問我要不要留職停薪....
作者: darkMood (瞬間投射)   2018-03-13 02:52:00
交接是你在該份工作離開前的最後一件事,是領薪水的工作內容,什麼義務不義務啊? 你不是領錢幹事嗎? 這種垃圾問題也能夠問喔??????????????????????????????
作者: binlawa (binlawa)   2018-03-13 21:35:00
重點是來的是免洗員工 交接到好孩子都出生了(誤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