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rfnc (自由)
2018-04-03 19:06:35※ 引述《gn00353776 (gn00353776)》之銘言:
: 請問各位大大,
: 最近連假就遇到了這個問題,
: 公司要求4/4出勤加班,
: 表明了只給加班費,不給換休
: 若照勞基法所規定的,
: 就算你選擇換休,公司不願讓你休息,
: 只要滿一年,他還是算成加班費給你,
: 公司完全不違法,對嗎?
: 引述《combo999 (
不對,國定假日加班只有1:1,就是多一天的工資,比休息日加班的錢少很多,例假日才是要給加班費還要再給補休加班換補休就沒有加班費領了,就是給你假而已, 只有例假日上班才要給加班費跟補休都要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