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7269/3190885
2018-06-10 16:18 聯合報 記者吳佩旻╱即時報導
桃園市家庭看護工工會今天率200多名外籍看護工赴勞動部抗議,工會表示,為了讓政府
更重視改善看護工工作環境,一個月前已遞交陳情書,並選在6月16日「國際家內勞動者
日」前夕抗議,希望政府能盡快解決。不過諷刺的是,勞動部卻以今逢例休為由,僅派科
長出面接受訴求,工會表示,遠從全台各地舟車勞頓來的移工感到被侮辱,更可見勞動部
的態度傲慢。
工會表示,全台的家庭看護都引領期盼政府今天能具體回應,然而2天前,勞動部卻告訴
他們,星期天不上班,不可能與他們面對面協商,甚至可能不會派人「接收」陳情書。這
些勞工平時在台南、高雄、屏東等地工作,今天花4、5個小時趕到台北,要求的只是短短
1、2個小時的協商,對於勞動部的長官來說,很困難嗎?
工會表示,看護工每天工作24個小時,幾乎全年無休,卻沒有基本的法令保障,讓他們得
以落實周休制度,許多看護工向雇主要求放假反而被扣薪懲罰,甚至被解雇,而目前對於
長照的申請補助,也排除有看護工的家庭申請,如此一來,外籍看護工更找不到人替手,
工作壓力龐大。
勞工們手持彙集各自訴求所製成的「請願百衲被」,齊聲疾呼「我是人、我要休假!」、
「We are workers!、We are not slaves!、We want day off!」(我們是工人!我們
不是奴隸!我們要休假!),要求政府應正視看護工的訴求,讓他們能夠真正依照合約落
實周休制度。
工會陳情內容指出,2011年,國際勞工組織於日內瓦通過189號公約,即《家務勞動者公
約》,承認「家務工是工人」,應享有與其他工人平等的權利。此公約為家內勞動者勞動
條件設立國際準則,其中即規定家內勞動者有每天的休息時間,以及每星期至少連續24小
時的休息日。
工會聯絡人黃姿華表示,台灣雖然不是國際勞工組織組織會員國,也沒簽訂公約,周休制
度明載於勞動契約中,但台灣23多萬名外籍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卻有6成以上根本不
曾放假。今天也有雇主到現場替移工說話,共同爭取落實看護工的周休制度。
來自菲律賓的Aileen說,她來台工作4年,從事看護工作期間,大多都在照顧年邁老人,
月薪僅17000元,毫無工時可言,每天都須從早忙到晚,有時連要上教堂都沒辦法。她在
家鄉已結婚,育有10歲大的女兒,但受限於法令規定,沒辦法每年回家,拼命工作之餘,
還須忍受與家人的分離之苦,相當難受。
對此勞動部回應,外籍勞工與僱主簽訂的書面勞動契約中已載明「每7天應給1天休假」,
雇主應該履行契約義務,讓外籍看護工休假。若看護工有休假權益受損情況,可打1955勞
工諮詢申訴專線,或洽當地勞工主管機關投訴,由政府介入調解。此外,針對看護工休假
的替代人力部分,勞動部也提醒,雇主可考慮聘雇本國照顧服務員,或是尋求喘息服務單
位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