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某連鎖湯品小吃店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8-06-14 19:13:02
1.你薪水算法錯了
你應徵的是月薪制員工,也就是你的薪水應該用
27000/30 = 900元來算
月薪制的員工,休假是有薪水的,你要算進去
所以不是用26天、更不是用時薪來算
2.每天工作9小時,等於天天都要加班1小時
沒有超過單月 46 小時,不算違法
但是你實際所得,以你通過試用來看,總工時
26 * 9 = 234小時
31000/(30*8*X+26*1.34X)
31000/274.84=113
113*8 = 900
相等,所以你們公司的日薪是900,而且通過試用比試用更低薪
(因為工時反而多一小時)
3.月休四日,一天自排,三天公司排,你很容就沒有7休1,那一定違反勞基法
4.勞健保補一千是叫你出去保公會補你一千,還是你公司加保再給你一千?
5.供1餐,問題你9小時會跨2餐啊,另一餐吃自己嗎?
這樣看下來,這工作滿爛的
錢少、假少、梗多....
104打開看,隨便飲料店月休5日都月薪 3萬3仟元 至 4萬元
你沒去是對的..
※ 引述《JUSTINXDXD (公民小老師)》之銘言:
: 手機排版,如有錯誤敬請見諒QQ
: 小弟我在上個月月中時去了一家連鎖的小吃店工作
: 對於薪資的部分一直覺得好像怪怪的
: 當初還好試用期沒過
: 現在找到比這間更喜歡的公司
: 當初我是用電話面試的
: 因為本來是常客
: 所以其實大家都跟我蠻熟的
: 電話中的店長也知道我是誰
: 我們大概講了一下
: 薪資的部份、工作內容、工作時長
: 那我就在下面讓大家了解
: 我把時間分成四個階段來說
: 再說其他福利制度
: 第一階段-試用期
: 在正式上班之前
: 會有7天的試用期做培訓
: 試用期每天工作8小時
: 如果有通過試用期7天才會給予薪資
: 這7天的薪資會在下個月領薪水時一併給付
: 那如果沒通過這幾天就是白工
: 試用期薪水的計算方法我有一點忘了
: 忘記是31000/26=1192
: 還是27000/26=1038
: 但是如果依照法令是140*8=1120
: 這才是正常的薪資
: 第二階段-試用期過後第一個月
: 電話中表示
: 上班日工作9小時
: 每個月休4天
: 不能休星期五、六、日
: 其中一天可以自已排
: 另外3天管理階層決定
: 不能2天連休
: 如果要連休2天要向管理階層詢問
: 連休3天需要向總店申請
: 那第一個月的工資是27000
: 第三階段-試用期過後第二個月
: 全部與第一個月相同
: 工資調整為29000
: 第四階段-試用期過後第三個月
: 全部與前兩個月相同
: 工資調整為31000
: 再來說說福利的部分
: 1.老闆會幫忙加保勞健保
: 並給予1000元的補貼
: 2.全勤獎金2000
: 3.員工餐上班日供給1餐
: 依店內售價計算不可超過200元
: 只能在店內吃完
: 不可外帶
: 4.員工消費打7折
: 介紹到這邊
: 身邊沒有對於這一塊有非常了解的朋友
: 但是一直覺得很怪
: 某部分來說好像很正常
: 但是又覺得說不上來的怪
: 所以上來專版詢問
: 想請問看看大家的看法
:
作者: JUSTINXDXD (夜 小雨)   2018-06-14 19:32:00
謝謝N大解釋,看你的簽名檔我還多學會了怎麼挑大邊XDDDDDD
作者: faniour (å®…å®…)   2018-06-14 23:00:00
大邊?
作者: x69toki (陳安迪)   2018-06-15 12:06:00
求解簽名檔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8-06-15 12:24:00
小角對小邊,大腳對大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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