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eowgy: 合約轉換要叫新公司承認啊,不然叫舊公司給資遣費,當然你 06/15 18:29
→ meowgy: 要上自己上勞保局 06/15 18:30
推 meowgy: 如果這工作是存續性工作,就算是定期約,你也可以要到, 06/15 19:49
→ meowgy: 至於什是定期性工作,請自行google,不要被派遣騙了 06/15 19:49
推 meowgy: 持續性 06/15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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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想要任何東西,都要去找派遣公司,不是要派公司,要派公司對你沒有任何義務
2.依派遣勞動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
(中華民國 107 年 3 月 9 日勞動關二字第 1070125576 號函修正)
貳、不得約定事項:
一、與派遣勞工簽訂定期契約。
甲-要派公司,原本和A派遣簽約,由勞工王大明至甲公司工作了三年
結果今年A公司沒得標,由B公司得標了。
這時王大明可以:
1.從A公司離職到B公司接著派遣到甲要派公司
2.跟A公司一起走,由A公司安排去乙丙丁等其他公司
@關於特休
但是B要不要承認王大明的三年年資?
如果是行政院所屬機關學校的話,要。
因為依 行政院運用勞動派遣應行注意事項
四、各機關對於派遣勞工權益之保障,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五)各機關與新派遣事業單位另訂定要派契約時,應於契約中明定新
派遣事業單位如僱用原機關使用之派遣勞工,並仍在該機關提供
勞務時,應要求新派遣事業單位併計其於該機關服務之年資,計
算特別休假日數,以保障其休假權益。
但是對民間公司來說,關我屁事...
@關於資遣費
A公司如果不要用王大明,要給資遣費,因為王大明和A是不定期契約
但是,如果A沒得標甲公司,他要安排王大明去乙丙丁公司,如果沒安排就要給資遣費
但是甲公司在台北,王大明也是台北人,結果乙公司在台中,你去不去?
不去就離職啊,自己走沒錢...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805280056-1.aspx
勞動部長:派遣勞工保護法 下會期提有困難
發稿時間:2018/05/28
跟你說啦,派遣勞工保護法搞很多年了,永遠不會過
那個立法委員敢讓他過,是要不要出來選了啦
跟沒人敢把外籍看護納入勞基法一樣
誰敢當全民公敵?
再說回來啦,如果派遣、約聘、專案、臨時、時薪這些人員
想要求和原公司正職員工一樣的福利,最反對的就是原公司的正職啦
前面派遣郵差已經示範過了...
為什麼很多公司以前自己用約聘,現在都找派遣
就是怕被勞工纏上,要求變不定期員工
乾脆找白手套
讓派遣福利變多,只是逼事業單位用承攬
簡單說,如果有辦法就去應徵正職,不要老想當派遣、承攬自動變成正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