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高雄新鮮人,這星期剛到台北工作,目前都是暫住朋友家(租小套房,不方便長住)或是膠囊旅館。
由於老闆急著找人接替實習生,所以在面試完隔天就開始交接工作了。
跟我交接的實習生是交大法律系升大四學生。據他所說,公司財務還不錯,有需要零用金老闆隔天就會匯大概4萬台幣來,另外一方面老闆也很願意栽培新人。再加上薪水很敢給所以就接下來了。
工作主要內容是幫美國老闆處理開公司和建廠的事務,每天晚上睡前用email報告工作進度。
會猶豫要不要在台北租房子的點是因為目前連老闆本人除了在視訊面試中看過一次外,剩下的時間都是用email聯絡,一週通一次電話。也不知道未來老闆到台灣工作相處會不會合。跟老闆要求簽勞動契約也被以美國沒有在簽,?
想請問版上各位大大會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