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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0 11:59 聯合報 記者陳妍霖╱即時報導
中秋連假即將到來,不少人安排烤肉、旅遊度過連假,但也有不少勞工在中秋當日仍得上
班,這樣的薪資該怎麼算?假又該如何調整?勞動部表示,工資應加倍發給,若中秋當日
適逢勞工的「例假」或「休息日」,雇主應給勞工補假一日。
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中秋節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如徵得勞工同意
,於該休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也就是除了當日工資外,再加給一日工資。
勞動部表示,依法規定,凡是內政部所定應放假的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
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雇主並應照給工資,若以今年的中秋節來說,雇主有徵得
勞工同意在當日出勤工作,工資應加倍發給。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若中秋節當日適逢勞工的「例假」或「休息日」,雇主應在其他工作
日給予勞工補假一日。
勞動部強調,因中秋節屬國定假日,關於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若雇主
違反規定,不給薪、不給假,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向勞政機關申訴,千萬別忽略自身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