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PTT首PO,請鞭小力一點> < (有點緊張)
目前已離職,先簡述一下這份工作,一級產業(怕被認出來就不明說了)
有勞健保但月休只有4天,責任制,
底薪26K,全勤+2K,3個月後+2K獎金(視情況扣),中空班。
(政府有某計劃補助進入該行業工作的勞工,最多某一個月8.8K→這是當初吸引我
踏入該行業的主因)
我爸在我離職後幫我載東西回家的路上跟我說的,是他和他朋友聊天時,談到我的工作和
待遇,他朋友就直接說:「真是助紂為虐。」我的表情ˊ⊙_⊙ˋ
原因是,明知道那間公司沒有遵照勞法,就不應該去工作,儘管該公司很缺人, 但那是
他們自己的問題,如果還去上班,豈不是讓他們覺得:儘管尚未改善, 還是有人會來應徵
,會來工作?這種公司應該要檢舉,有勞健保是應該, 遵照勞基法才合法,而不是把應該
給的當福利,不應該在這種地方工作。
唉,聽到他朋友這麼說,真覺得慚愧,我也是拖垮台灣勞工就業待遇的壞蛋之一,
當初只覺得工作環境非常單純,不用把工作帶回家,
中午可以自己優哉地煮午餐,好好午休,可以試試。
在我進入此行業前期,我爸媽覺得月休4天太少,應該要有8天,
老闆有說想增加到6天,但礙於人手不足,依舊只能4天,之前我問他特休的事,
他說:我們不走政府那一套。(哇..值得驕傲?)
最後我會離職是因為裡面的一個老鳥,
讓我覺得這個工作環境非常不開心(好同事可遇不可求,嗚嗚)
而老闆也拿他沒辦法,聽說之前離職的人都是因為那個老鳥,
結果我也不例外XD再加上老闆增加了扣薪的規則,覺得此地不宜久留,
故提出了離職(說自己跟家人討論後決定要考國營)
當時老闆還很不開心!!這又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不過自從我提離職後兩天,那位老鳥就對我非常的好,好到我會怕的那種)
我爸說他們會人手不足是公司自己沒有競爭力,如果一切遵照勞基法,
提高一點薪資或福利,會有條件比較好的人來應徵,也比較願意待下去。
(在我工作這段期間,有來做2天就走的,也有60歲被提早退休的,不過老闆覺得太老不願
意請,還有一個年輕男子,但老闆覺得他有混混的感覺,也沒請)
這份工作就這樣結束了,該準備考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