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職缺月薪未達4萬不得面議 勞部不訂施行細

作者: VVVV55555 (東興烏鴉-小妹)   2018-11-25 22:17:51
這個立意良好阿
不知道為什麼一堆人在噓
以後要找4萬以上工作的
看到有寫數字的就可以不用浪費時間了
至於什麼22K~39K的
那就是22K阿
老闆也已經寫明告訴你了
如果你一般雜魚 就是22K
如果你比一般雜魚厲害 最多可能39K
想看自己是哪種雜魚 就可以試試看阿
沒寫薪資又開40K以下
就去勞動動單位爽爽吉
個人覺得可以節省很多不必要時間的浪費
作者: theiceking (BBtoKK)   2018-11-26 08:04:00
如果寫23k~79k你要不要去試試?
作者: tamakochan (玉子醬)   2018-11-26 09:06:00
這種方式徵人的公司當然不用去 這還要說嗎?
作者: stkoso (Asperger)   2018-11-26 09:44:00
這種就是23K不用想
作者: inori712 (Mist)   2018-11-26 09:52:00
不管是不是雜魚,只有左邊的選擇XD
作者: maxherman (豪豪)   2018-11-26 12:52:00
都給最低
作者: puffs (泡芙好吃)   2018-11-26 13:14:00
勞工自己都在N來N去了,還禁止老闆用,政府已經很佛心了
作者: Starblue999 (音域是啥...?? QWQ)   2018-11-26 20:53:00
不管是否立意/期待良好的法規 執行就會一秒變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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