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魯之前的一個職場,公司名稱好聽,但是內部卻是雷缺:應徵工作與實際工作不同,臨時交辦事務多到大量擠壓本質工作,主管喜怒無常,號稱符合勞基法但是一切還是要主管說了才算等…。
該單位平均每兩個月都在送舊迎新,本魯也在差不多都熟悉業務後就離職。
同事之中有個老鳥待在那裡超過5年,他也覺得工作很賽。問他為何不走?他說要等到變成小主管後再離開,因為同一辦公室的人都待不久,所以當有主管缺的時候,他毫無疑問會是不二人選(這同事也真的很精明幹練,許多大主管需要的東西都直接請他弄,小主管也不一定知道怎麼處理)。
我聽了是覺得有道理,而且在一個單位成為主管之後,再去找其他職缺也是可以從主管職位應徵。
不過我納悶的是另外一種想法:有一說是當你變成主管之後,基本上就無法離開該公司了,因為所累積的經驗與技能,除了這個職場重視,要再有其他單位賞識會是不太可能。
只是針對以上兩種職業生涯發展路徑感到好奇,究竟哪種是常態或容易發生的呢?變成小主管就跳槽而且越跳越高,或是變成小主管以後就再也不換單位,扎實地穩定升遷?
想聽聽大家的意見,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