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npresent (Dance Like we're 22)
2018-12-26 20:12:15各位版大好,
我原在一間外商公司工作,
當時我被通知到外商在台灣的子公司上班,
現場報到才被告知因為子公司剛設立完成所以"還"沒有勞健保,
當下反應才解釋說外商公司會直接用境外公司處理薪資,
我頭先2個月自己去加保在原本的工會,
待子公司在勞保局就保單位下來之後,才加保了勞保。
本來這些也就都聽話照做、沒事就沒事,
是日前通知我"被資遣",
才逼得我要自力救濟。
不想給年終、
年前被火超難找工作、
人資微笑跟我說休息一下、
會開非自願離職證明給我去申請失業給付等
這我都忍了
去勞保局一查發現我不符合失業給付的補助資格,
近三年未滿一年就保年資,
剛好就差我沒有被保到的2個月!!
我回去跟公司反應這個狀況,
人資回應境外公司聘雇不須勞健保一切合法,
我無法相信。
我詢問過勞保局還可以如何補救,
承辦人員說年資無法回溯,
但可以走檢舉給資方壓力、或是進行勞資調解,
若是查核確認資方有疏失(未加保、或延遲加保),
致使勞工損失(失業給付等),
相關損失由資方負擔。
我有爬文版上似乎沒有類似問題,
所以想問問大家這種情況,
我應該如何再跟公司協商?
要直接進行勞資調解嗎?
還有什麼法源依據可以檢舉或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