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家公司,A是大公司同時也是第一志願,B是中小企業以及第二志願
B公司先給了錄取通知以及報到日期
A公司給予電話口頭錄取通知並且在跑書面簽呈流程,但是等到B公司報到上班一週,才會
收到A公司的錄取通知書
因爲只是人資電話口頭通知,書面通知還沒拿到手
所以還是要先去B公司報到......
但報到後若沒幾天就收到書面通知了
薪資福利發揮空間都比B公司好
在一週內閃離去別家報到會很糟糕嗎?
之前問過在竹科上班的朋友
他說他們公司其實蠻常遇到新人來兩週突然提離職
離職理由寫著因為獲得台積電錄取.......
這種狀況算是很常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