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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7 11:57 聯合報 記者吳佩旻╱即時報導
為鼓勵公司企業或民間團體提供原住民地區內優質職缺,原住民族委員會首次辦理「108
年原青Taloma─原鄉在地化深耕就業計畫」,雇主若雇用15歲以上29歲(含)以下原民青
年,提供月薪2.6萬元,連續任職3個月,每月將頒給雇主6000元獎勵金,最高可領7.2萬
元,盼創造更多原住民青年返鄉就業的機會。
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表示,這項獎勵措施,是期許公司行號、民
營團體或私立學校等事業單位,在原住民族地區提供月薪2.6萬元以上職缺。自108年起開
始僱用15歲以上29歲(含)以下非在學的原住民青年、或就讀在職進修班、博士班等學生
,連續在職滿3個月以上,即可發給雇主每月6000元獎勵金,最長可領12個月,最高可領
7.2萬元。
原民會表示,各公司行號、民間團體若想參加該計畫,須在今年9月30日前提出申請,經
審符合資格者,雇主可向原民會申領獎勵津貼,申領截止日為109年1月15日。詳細容可上
原民會網站(http://www.apc.gov.tw/)查詢,或至各縣市原住民就業服務辦公室詢問,
也可電洽原民會社會福利處(02)89953456轉3177或3183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