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工作受傷要休養八周,老闆要求下周上班..

作者: lovecut (值得憂鬱的季節)   2019-01-10 20:27:28
有鑑於自己親友最近發生職災,老闆也是很爛我就幫忙上網整理法條,
發現職災流程真的很複雜,簡單來說原PO朋友在工廠操作發生災害就是職災,
當然你朋友有沒有接受公司完整受訓流程,雇主有沒有過失等等的,日後再來追究。
依照職業衛生法第37條
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發生職業災害,雇主應即採取必要之急救、搶救等措施,並會同勞工代
表實施調查、分析及作成紀錄。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之一者,雇主應於八
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一、發生死亡災害。
二、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
三、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災害。
勞動檢查機構接獲前項報告後,應就工作場所發生死亡或重傷之災害派員檢查。事業單位
發生第二項之災害,除必要之急救、搶救外,雇主非經司法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許可,不
得移動或破壞現場。
第三指出了一人以上需住院治療,我是不知道你朋友有沒有住院拉,不過是我
一定是要求住院(畢竟自己有保險可以請)。如果有住院老闆未通報就是違法囉!!
職災受傷者也可以是通報人,所以通報就對了,沒八小時通報勞檢會開罰單。
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如果日後有打官司的需要,一定要去警察局報案,雙方做筆錄。
既然是職災了,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
第二十三條(預防事故之必要教育及訓練)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
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前項必要之教育及訓練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勞工對於第
一項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有接受之義務。
從事工作老闆有沒有完整教育訓練,操作機器有沒有預防措施,例如旁邊有人督導之類,
這要日後打官司舉證了,但其實發生職災老闆都採無過失責任,所以老闆也
要自己證明他做的措施都非常安全。
最後,原PO朋友最重要的公傷假,依照勞動基準法第59條
職業災害補償—勞動基準法第59條
勞動基準法職業災害補償規定係採雇主無過失補償責任。亦即勞工一旦發生職業災害,無
論雇主對於職業災害之發生有無故意或過失,雇主均應支付職業災害補償費用。依勞動基
準法第59條規定,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殘廢、傷害、疾病或死亡時,雇主應依規定予
以補償。勞工請假規則第6條規定,勞工因職業災害而致殘廢、傷害或疾病者,其治療、
休養期間,給予公傷病假。
工傷當然有工傷假囉,按照勞基法職災雇主是要給付受傷勞工休養期間的完整工資,
也就是底薪,如果你朋友底薪是23K,就老闆就只會付23K一個月給你。
小弟非法律出身,只是幫親友的過程中了解到一些法條,如有錯誤請指教。
拋磚引玉,希望有幫到你。
作者: ar33ar33 (熊大大)   2019-01-10 20:30:00
還要看看你們公司有沒有工安人員...
作者: lovecut (值得憂鬱的季節)   2019-01-10 20:33:00
如果小公司都不會有的,但安全衛生法詳細我就不懂了
作者: ar33ar33 (熊大大)   2019-01-10 21:38:00
跟大小無關,跟行業別有關,還有是否為專職
作者: chey (Waitingfor)   2019-01-10 23:39:00
工廠的話應該都是屬於第一類非營造業如果沒有工安人員就完蛋了XD 30人以下至少也要有個丙業啊
作者: motorola368i   2019-01-11 03: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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