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司企圖規避資遣預告期薪資

作者: VILLONE (VILL)   2019-01-14 23:05:36
各位大大晚安
目前是在一家連鎖咖啡餐廳當正職
公司在1/10發佈2月份假表
包含了年假的休假方式
2/2~2/10之間 除了除夕以外 只能再休一天
因為我本身是住外地 發現並沒有辦法配合時 考慮了兩天決定離職
我在昨天(1/13 )晚上提出因為年假上班無法配合
所以要做到1月底
主管說那就做到昨天(1/13)就好 請我隔天去寫離職單
我回答好的
今天(1/14)去寫時發現給我填的是一般的離職書 而不是非自願離職書 她說沒有非自願
離職 我說我是提出月底才離職
但是她叫我到(1/13)不是我自願的
所以算是非自願離職
主管回覆說 我提出之後 公司本來就會看狀況看做到什麼時候
我還是堅持我是非自願離職
結果主管說她沒有這個表格 她要再問問看 我們就先離開了
離開後大約半小時後 主管傳訊息來
問我按照一般程序要工作到1/23
問我要不要回去上班
我覺得有點問題 就先沒有回覆他
後來我把非自願離職書印好兩份
並再次前去簽離職單
有提到資遣預告10日的工資
結果主管竟然說
下午有問我還要不要上班到1/23
已經有依照法規走
是我選擇不要 所以沒有這個東西
我是回覆當時是叫我做到1/13
不是1/23 確實是沒有預告10天
也說到她一開始叫我做到1/13時我並沒有提出異議
請問這間公司這樣的處理方式 是合法的嗎
我本來今天有班(1/14)也是被換掉了
目前的狀況是
我填了離職單
也給了公司兩份非自願離職書
請他三天內到勞工局 跟我一份
還有服務證明書
以及預告工資的部分
主管說會先送總公司
也說看要不要請我的法律顧問跟他們的聯絡
請問我接下來該怎麼辦呢?
作者: welcome9990 (English)   2019-01-14 23:10:00
勞方提出離職日,資方人力上允許是可以決定勞方馬上離職,
作者: VILLONE (VILL)   2019-01-14 23:19:00
我好像查不到這個法規 可以請問是依照哪條嗎?
作者: x246libra (楓)   2019-01-14 23:26:00
要看你當初 有沒有白紙黑字說自己要做到月底只看你敘述 老闆說提前 你也講好 感覺你就同意拉...至少也要表明這樣算非自願離職 事後反悔 很難有證據記得只要是不照你要求的離職日 請你走人 都是非自願但你有留下最一開始的證據嗎?
作者: kisdd (累~)   2019-01-14 23:30:00
你要不到的,基本上資方只要說...那就按照勞方意願到月底他只要不再要求你提早離職,你就乖乖做到月底離職吧..基本上 提出離職的這個意願是你本人而非資方,資方只是協商
作者: VILLONE (VILL)   2019-01-14 23:32:00
因為是用line談的 所以有留下截圖
作者: kisdd (累~)   2019-01-14 23:33:00
提早你的離職日,你不答應,資方也可以放棄協商,按原定日
作者: VILLONE (VILL)   2019-01-14 23:34:00
隔天寫離職書的時候就有提醒這樣算是非自願離職 不是事後反悔喔
作者: kisdd (累~)   2019-01-14 23:34:00
非自願的動機 看發動的是誰 協商離職日不成,資方強迫你離職這才算數我是覺得勝算不大拉 你要花時間要也可以 不划算..
作者: VILLONE (VILL)   2019-01-14 23:35:00
我認為資方是告知 而非協商 因為是用肯定句而非問句方式詢問 所以應該不是協商喔叫我提早離職的是資方 所以就算我說好 也算被資遣對吧畢竟這個日期是資方提出的
作者: kisdd (累~)   2019-01-14 23:42:00
與其去要這個,乾脆打1955檢舉違法事項,資方花更多XD
作者: cooxander (天使)   2019-01-15 00:25:00
1樓你是依照哪國勞基法說出這些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先前也是因為本版有離職問題,我打去勞工局幫問過,你只要明確預告「x日後」離職,你跟公司的勞動契約就是立即改為「x日後終止」,如果公司還想要進一步縮短契約,只能走資遣一條路。同時勞工局表示公司可以付你「x日」的薪水,但你不用上班,公司眼不見為淨。所以公司要你早點滾只能1)資遣2)付薪水付到離職日但你不用來上班至於原PO你直接跟勞工局聯絡了,主管不管是1/14還是1/23都是符合資遣你的狀況
作者: avip   2019-01-15 07:45:00
cooxander正解
作者: VILLONE (VILL)   2019-01-15 09:09:00
謝謝各位大大解惑 今天已經打算先打電話給勞工局了
作者: alexj (世界行走)   2019-01-15 09:25:00
這根本就不是非自願離職好嗎...
作者: cooxander (天使)   2019-01-15 09:53:00
樓上為何不是?何不發表一下你的高見?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9-01-15 10:06:00
單從語意來看 這真的不算非自願離職...主管叫你做到1.13 你也同意 雙方合意 而不是你不同意堅持一定要做到月底 他用資遣方式讓你不能做到月底 而1.13就要離開 這還是有差別的吧主因還是原po同意 主管讓他做到1.13就好要不然用這種方式來講 一堆離職月底 被老闆要求多做一星期等交接 也要算非自願離職嗎?
作者: cooxander (天使)   2019-01-15 10:24:00
不,原PO預告月底、老闆不接受改走資遣要原PO13號滾,原PO同意的是13號資遣,非13號自願離職至於你說老闆提議離職後多留幾天那根本是完全相反的事!是要混在一起帶風向?「我做到月底喔」「不,你現在馬上給我滾」「好,我同意你資遣我馬上滾,資遣費別忘了」原PO確實是非自願離職沒錯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9-01-15 10:58:00
一樓的勞基法好像和現實世界的不一樣喔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9-01-15 11:15:00
非自願就不會有雙方合意的情況 而是資方單方面強制執行原PO的立場 應該是 我不要1.13離職 除非是你要資遣我要不然我要月底才走 這前後順序完全不一樣現在他文章表達的方式變成 他要做到月底 主管問他要不要改1.13就走 他也同意 何來非自願跟資方強制執行過程?
作者: VILLONE (VILL)   2019-01-15 11:40:00
可是主管是用肯定句喔 並沒有問句喔是直接告訴我做到1/13就好 隔天去寫離職單我的好的是同意資遣 不是同意改為1/13離職的意思直接告訴我做到1/13 隔天去寫離職單 這樣還強制的不夠明顯嗎 隔天本來有上班也都被改掉囉 如果不是強制的話 應該不會在事後想彌補的時候 說我1/14沒上班可以改成休假或請假 而是可以理直氣壯的說我是曠職了吧
作者: cooxander (天使)   2019-01-15 12:06:00
推,薪資版真的很愛幫人觀落陰,上次有人少拿到薪資直接被觀落陰成會計結算日問題,現在又在觀落陰建議非強制?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9-01-15 12:09:00
文章就那麼寫啊 說要離職是他 同意提早走也是他 這當案例分享也不錯 希望原PO事情結束後 可以分享心得一下XD
作者: VILLONE (VILL)   2019-01-15 12:15:00
我先聲明我沒有同意提早走喔 我同意的是資遣的部分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9-01-15 12:16:00
那你當下有沒有跟資方告知這個訊息呢?沒記錯的話 就以前的例子來講 你這情況會變成主張恢復工作權 而雇主不能不當解雇 事情應該會發展成叫你回去上班到月底 正常離職這樣吧
作者: VILLONE (VILL)   2019-01-15 12:19:00
並且主管在我提出因為年假上班無法配合所以要做到一月底的時候她回覆了一句話「不曉得你會不會覺得,這樣有點不道德」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9-01-15 12:20:00
如果資方法務正常一點的話 應該會將事情導向這種結果吧
作者: VILLONE (VILL)   2019-01-15 12:21:00
這句話似乎也是遊走在法律邊緣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9-01-15 12:21:00
如果現在是叫你回去上班 而你不回去 那又是不同情況了總之 還是希望你跟勞工局協調後 能分享心得 讓版上多點實務經驗 也是件好事
作者: skyyo (魯蛇收集師)   2019-01-15 12:41:00
對方已經要求你回去上班了 不讀不回不代表資遣有效
作者: elana (Be happy)   2019-01-15 12:46:00
#1OVav1pE (Salary)這篇有類似狀況,提出離職後資方要求當天走,勞工局認為不算非自願離職
作者: pushpull (pushpull)   2019-01-15 12:50:00
他離職的條件就是包括離職的日期 勞方更動他離職的日期這樣不算非自願離職 那就有鬼啦 這整個是一套的自願離職包含離職日 資方私自更改離職日還算自願嗎?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9-01-15 12:54:00
所以要看後面 他有沒有拒絕資方的要求啊 如果是當下很明確的拒絕 資方又強制他一定要離職 那就是非自願啊
作者: chun0629 (鈞)   2019-01-15 15:56:00
資方本來就可以預告當天就叫勞工不要上班啊 可是預告期的薪水跟勞健保不能少 也不能因為叫勞工不用上班就三天後行使開除權
作者: cooxander (天使)   2019-01-15 16:23:00
樓上正解,只能說1樓ㄏㄏ
作者: VVVV55555 (東興烏鴉-小妹)   2019-01-15 21:16:00
說要離職還不想趕快走……是啥心態
作者: Nagisayan (柳)   2019-01-16 08:10:00
你提出離職,對方要你可以當天離職你不願意後不也應你要求改到10天後了還不行嗎?是有多想凹到非自願離職?
作者: opalo7 (opalfeir)   2019-01-16 19:03:00
其實要看他入職時是否還有簽署同意配合排班這一類的工作契約吧?最後就算申請勞工局介入調解,也還是要評估自己時間能不能配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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