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目前我是在ICU單位工作滿兩年多
原本第一年就要參加急重症訓練,但阿長說排不出人力,所以改由107/06/06-107/08/01
參
訓(公費公假)
合約書上寫:
1.臨床實務訓練至少半年
2.課室時間132小時
管制:
參訓完需依醫院管制服務年限比例服務期滿(需在醫院服務滿課室訓練時間;滿實務訓練
時間之2倍)如果沒有的話就必須付違約金
違約金為:訓練費用+本薪x未服滿日數
護理部算一算說我要賠將近30萬才能走(預計3/25離職)
請問這樣合理嗎?我該如何處理,因為現階段的生涯規劃,必須要離職,只能賠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