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年薪200+的版友好
小弟在年後投了好幾封履歷,也相當有幸得到幾個面試機會,因面試公司的要求,需先填
寫公司所制定的人事資料表。
資料中最讓小弟困擾不知該如何填寫的欄位就是『最低/希望待遇&報到日期』的問題..
在此想請教版上各位,
『最低/希望待遇&報到日期』的問題
請提供小弟意見或建議..
以下是我的問題敘述,
內容有些混亂請見諒..
謝謝!!
ex: 於人力銀行開缺職務待遇為30-40
問題1: 職務薪資上限就是40了嗎,還是會有保留空間呢? 如希望薪資如開超過會不禮貌
或直接淘汰嗎..?
問題2: 通常最低薪資如有開在範圍內的話,我們開多少就是多少了嗎? 還是會再以學/經
歷做評估呢? 因怕我客氣開了38 (但學/經歷不止38) 結果就直接拍板定案被坳了..
問題3: 因近期有許多面試,面試結果通知沒有確切的日期,如果報到日期定太晚會直接
被淘汰,定太早怕還沒收到其他待遇較佳的公司面試結果,就要先至錄取較差的公司報到
了,這樣可以先報到,萬一得到待遇較佳的offer再馬上辭職可以嗎?因怕沒報到結果面試
又收到感謝函就兩頭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