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小弟任職於新公司,然而
每天都會晚於表訂30分(偶爾1h)下班
當初面試問加班費,人資說沒有,因
為不會加,所以現在這類的"小凹"
和主管反應後,說是我速度的問題,
但我覺得再怎麼快總有新的任務將我
歸到"個人速度問題",很想問8h的事
我做10h,好加班做完,那6h完成可
以提前下班嗎?一定不行吧,像這類
根本不會提早做完的事該怎麼反應。
謝謝
作者: hidetseng (野生的肥宅) 2019-03-12 17:01:00
明天再做啊不然咧 又沒加班費
作者:
sumarai (Pawn)
2019-03-12 17:02:00離職end
作者: fly0408 (大倫) 2019-03-12 17:05:00
時間到就閃人
離職並檢舉,到時候勞動部會要資方提出你速度慢或怠惰的證據,但很難搜集,最後他還是要補齊未付的加班費
作者: ms0545173 (小影) 2019-03-12 17:21:00
離職檢舉
沒用他又沒強迫你做完才下班你就時間到直接走 等他受不了資遣你
時間到就準時閃人啊,還要我教?時間到準時走最後一定會被小心眼的主管資遣,那正好領完資遣費,也不用在這家鳥公司繼續待下去了
時間到準時跑阿 主管/人資有意見跟他說不然來去勞工局半小~一小 一年算下來就被凹幾萬走了 傻了才覺得還好
作者:
disyou (暖心)
2019-03-13 01:41:00我們公司常亂加額外業務工作,又說是應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