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二月份時,有點胡亂的亂投履歷,在某一天裡,接到了面試通知,很開心的去赴約,
應徵的是一家寵物店的店員,但我依循地址去時,卻是一間民宅,而不是間寵物店,但迎
接我的男生,跟我說他們正在籌備中,面談之間跟我聊得挺開心的,網路上這份職缺上寫
時薪是一百五,後來老闆就說改成月薪23100,然後在加銷售獎金,然後因為是少於五人
的公司,老闆只要幫我保團保,沒有勞保,因為我急得找工作的緣故,就答應去了。
第一天去上班時,老闆說店要一個月才開,要我先幫她用她的寵物網路商店拍賣,修改一
下商品簡介。然後老闆在我旁邊要求我動作要快。我就一整天就就在努力修改著商品介紹
,但在第七天時,我工作內容還是一樣,其實已經做到有點生膩,然後第七天時,老闆突
然要我介紹公司的產品給他聽,因為我還熟悉商品,所以講得很落漆,在這一天下班時,
老闆突然跟我說明天不用上班,因為覺得我動作很慢,而且商品知識很差,他要我改商品
資料,其實是要我熟悉商品,但突然一考我,我甚麼都不知道,他擔心這樣店一開,我可
能無法跟客人介紹。
然後他突然跟我說他有幫我保勞保,從一開始上班就有保,但我的身分證還沒有給他,他
要怎麼保,我覺得我在這份工作中蠻認真,但覺得怎麼有點不尊重人的感覺,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