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證明上的職缺與實際不符

作者: xantheholic (台南水原c子)   2019-03-26 17:24:30
不知道有沒有人遇過這樣的情況
明明面試的時候是A職位
離職的時候 文件上卻寫B職位 還有可能A跟B相差地遠
如果新東家細心點會對職缺 那麼就有謊報的嫌疑性
跟公司反應卻說公司規定處理就是給妳這個職缺 要不要隨便你
剛剛打給勞工局詢問 該怎麼辦
結果回覆是說
法律只規定員工若要求離職證明雇主一定要提供
但是沒有規定裡面的內容是不是屬實
WTF????
所以公司亂寫我拿他沒辦法囉?
回覆:
只能請你寫存證信函給公司 會有調解委員會處理
WTF????
WTF????
作者: waakye (明天的太陽)   2019-03-26 17:45:00
我公司有研發每天做跟作業員一模一樣的事情
作者: rosenzulu (玫瑰祖魯)   2019-03-26 19:23:00
什麼鬼回答 根本低能
作者: tz5514 (屁安)   2019-03-26 19:39:00
偉哉勞基法....
作者: Shower360 (Shower360)   2019-03-26 20:43:00
職位名稱本來就很難規定
作者: love50921 (love50921)   2019-03-26 20:51:00
勞工局不能處理,直接法院告發偽造文書啊!
作者: dapichen (勝利)   2019-03-26 23:21:00
我有疑問,這個證明說到底能有什麼用途嗎?如果說要看薪資級距,轉出單不就好了
作者: onioncat13 (onioncat13)   2019-03-27 00:13:00
他請你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是正確的,但他的答覆可以再更完整一點,應該說不是無法處理,而是當離職證明內涵不符事實時,可以提出重新發給證明
作者: sazabijiang (筆落驚風雨詩成泣鬼神)   2019-03-27 00:53:00
你要怎麼證明你本來的職缺名稱?
作者: wildyworld   2019-03-27 20:55:00
看當初錄取有沒有發錄取通知 一般上面會寫錄取職務或是有沒有簽勞動契約 契約通常會寫錄取單位跟職稱如果上面都沒有 那就要找可以證明你的職務的東西 名片之類的 或是寄給客戶mail的簽名檔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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