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工作時間問題

作者: ab414141 (高士逸)   2019-04-07 15:06:42
各位職場前輩們好
當初跟老闆談工作上班時間是正常的朝九晚六
而老闆因公司考量要把你的上下班時間調晚兩個小時,而自己不喜歡這樣的上班時間,請
問只能自己摸摸鼻子走人,或是能有法律的根據來保護自己當初談好的工作權益呢?
初入社會在這方面不是很了解,麻煩各位前輩指點,非常感謝。
作者: book2381   2019-04-07 16:34:00
用談的沒屁用,白紙黑字有寫嗎
作者: Francise (棉花羊)   2019-04-07 16:50:00
兩小時有給加班費就合法,要談也要當初契約有寫朝九晚六且不加班,不然你拿什麼走法律途徑
作者: windclara (null)   2019-04-07 20:01:00
什麼產業怎麼會這樣調呀?
作者: banana1225 (多多派克普莉娜)   2019-04-07 20:58:00
拒絕或要求資遣吧 看你的勞動契約怎麼寫
作者: sazabijiang (筆落驚風雨詩成泣鬼神)   2019-04-07 21:19:00
比較務實的建議是..準備找新工作
作者: james1827364   2019-04-07 21:36:00
有時候你真的沒辦法,就只能一切交給公司決定沒辦法配合臨時性的變動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19-04-07 22:02:00
要求資遣比較快 你都上來問代表老闆青番一個
作者: cooxander (天使)   2019-04-07 22:14:00
可以準備找工作了,然後資遣費要拿到
作者: chicchockk (問君能有幾多愁)   2019-04-07 23:11:00
你可以不接受阿 相對公司依法只能資遣你
作者: cooxander (天使)   2019-04-08 07:38:00
「我無論如何都沒有辦法接受公司這種調動」公司「我了解,那要麻煩您準備收東西了」「謝謝老闆,我只接受公司的資遣」 這樣就好了你的觀念很有問題,基本上資方請人本來就是請神容易送神難的觀念,今天請到一個什麼事都不會做的人只要該員工沒有「離職意願」,也沒有操守曠職問題要他滾就是資遣一條路而已還有問題打去勞工局,他們也會說公司要資遣而你沒有離職意願,只是無法配合這種調動,問題當然不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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