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頭只有機動保全的工作,因為是part time,
所以一個月只上6天班,每一班12小時。
因為主管說付不出時薪(12HR x 150),所以給我算月薪(1天1500),但沒有健保,
我知道這有點兒坑,但上班環境滿能接受的,所以也沒拒絕。
因為是夜貓子,某天我的休假日,主管打LINE要我臨時去代班,
剛好在睡覺沒開鈴聲,所以主管也一直沒聯絡上我
我發現時已經是凌晨了。
隔天主管就跟我說 「以後要保持聯絡,就算不能來也要讓別人聯絡得到你」
如果你是主管的話,你會覺得我睡覺的理由是在唬爛嗎?
公司要跟我借人情,我有給過一次
我記得那一次第一次上班後的次日,公司別的新案場忘記排人力
臨時叫我過去代班,我開車跨縣市去幫忙
所以我想,我也不是沒有人情味
還是說,其實幫同事代班是我的職責??
認真求解,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