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雇主對於顯著濕熱、寒冷之室內作業場所,對勞工健康有危害之虞者,應
: 設置冷氣、暖氣或採取通風等適當之空氣調節設施。"
: 也就是說雇主對於辦公室裡面過熱的話 是需要裝設冷氣的!
: 至於辦公室過熱的標準
: 依照勞動部的【濕熱作業環境通風控制案例探討】研究計畫以及綜合溫度熱指數(WBGT)
: 認定辦公室只要超過30度C即為過熱
: 所以妳只要能確定室內溫度超過30度又死不開冷氣降溫
: 就可以以上述幾個條件 向轄區所屬的勞檢單位申請勞動檢查妳的公司
: 這是一個可以讓自己可以繼續待在公司又不用跟老闆撕破臉的最佳方法
: 試試看吧!
以前呆的一間公司,老闆拿了一台電子溫度計掛在牆上,說只要是內溫度>=30度,
就可以開冷氣,說也奇怪,這台溫度計不知道是人為調整的還是怎樣??
不管怎麼熱,他永遠顯示29度,但是溫度低也會跟著降下來喔!!
後來大家實在受不了了,管他數字是多少就直接開冷氣,反正老闆也是接近中午才進公司
大家口徑一至說已經超過30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