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xxshoxx (紅綃)
2019-06-20 23:04:14公司之前用了一個男生,剛過試用期沒多久,
26歲,也不算太年輕了,
之前也有兩次工作經驗的樣子,
然後上次大家一起出差去弄一個展,
中間就有閒聊。
底迪說他覺得不適合目前的工作,
說已經拿到新公司的offer了,薪水也高蠻多。
既然這樣,那我們這些大叔大嬸當然就鼓勵他去,
有更好的條件,也發現自己不喜歡現有工作,幹嘛不換?
但他好像不太敢提離職,
我們就鼓勵他提,帶他的人也是很不錯的人,都可以理解的。
結果!!
底迪問完交接的事之後,
當天凌晨兩點傳訊息給帶他的人說 他要離職,明天就不來了,
然後就人間蒸發,也不交接,
電話過去手機變空號,打電話去他家他家人說再轉告。
結果電腦有鎖密碼,
因為敝公司規模較小,所以沒有專門MIS,要再找人來破解,
包括一些之前讓他維護的網站後台帳號密碼都沒交接。
大家對他的評價一瞬間變成極差。
要離職都不是問題,也沒要擋,但這樣是哪招!?
聽他說是工作壓力很大,但也沒人排擠或是兇他,
請問大家遇到這種狀況要如何處理呢?
有些資料在他那邊,要撈出來花了不少時間,
真的是很爛的人。
作者:
piplup (波加曼)
2019-06-20 23:07:00勞基法沒規定有交接義務責任吧
作者:
Scor (nobody)
2019-06-20 23:09:00造成損失就提告啊...另外帳號控管這樣蠻危險的
作者:
stkoso (Asperger)
2019-06-20 23:10:003個月了沒? 勞基法規定3個月內想走就走不用交接
作者:
AISC (AISC)
2019-06-20 23:17:00有給他離職SOP嗎?
作者:
xxshoxx (紅綃)
2019-06-20 23:20:00其實底迪問的時候我們有說,你把手上正在進行的資料和一些重要的帳號密碼列出來,ok的話不用十天,一天就可以走了。
作者:
chey (Waitingfor)
2019-06-20 23:34:00太傻眼了吧= = 密碼都不留真的可以提告.....既然能夠聯絡到他家人,那可以告知「若不提供密碼不排除走民事(侵權損害)及刑事(妨礙電腦使用之類的)途徑解決」(雖然你老闆沒有要真的告,但或許是個方法)
為什麼要留密碼 很明顯是公司控管有問題吧1.如果是內部系統 應該會有最大權限帳號,再開新帳號給操作的人用,用此方式不用交接密碼2.用外部網站 ex.104人力銀行 網拍帳號 通常會有找回密碼功能 而不是讓他自己開一個帳號代表公司以上皆為馬後砲 先去求他吧...你要怎麼證明這是公司資產
作者: tmwckebbhf (等待~) 2019-06-21 00:11:00
這樣都有人護航,那每個當老闆是不是也能傳個訊叫你隔天不用來上班了!
作者:
fansla (好想喝涼的>"<)
2019-06-21 00:42:00寫錯了...是十天前預告而不是十天前交接。沒有什麼能不能信任的啊,妳未來如果想當老闆,先別說老闆了,交接這種東西其實隨時都要保持有可能不會有人交接給你的。我從來沒有被交接過然後都是我努力交接給別人。這種是屬於經驗跟知識的交接。至於所謂重要資料更不應該放在一個新人那邊了,這完全是資料管理的問題。妳說的跟公司大小無關吧,回去看了一下,帳號密碼這種東西本來就要備份啊,方法不見得一下子就可以想出來,但是一直待在這種不爽或是氣憤的情緒當中...不管你在大公司還是小公司應該都很難把事情做很好。問題有可能會不定時的發生,但是這樣的慌亂會一直導出錯的解決方法...
作者:
xxshoxx (紅綃)
2019-06-21 01:25:00謝謝以上幾位大大的建議,沒有到很生氣啦,只是很擔心。我會再想想未來怎麼設定工作分配減少這種風險。
你無法決定別人會怎麼做,只能把你的制度用好,密碼這種東西怎麼會只有一個人有?還是共用的系統,好好健全公司的制度吧...
作者:
jessierr (再度依戀上昨天)
2019-06-21 01:31:00好像最近日劇的劇情啊!!
我告訴你 他就是故意的 表面裝很好 一定是公司哪裡惹到他了雖然這樣很靠北 但頂多違法而已 事實上你公司有什麼更重大的糾紛 公布之前還不好說是誰無情呢
作者: LuMya 2019-06-21 02:34:00
頂多只有道德問題 也不能怎樣...
扣掉交接問題 這就是風險管控沒落實 沒處理好就還會有
作者:
abcdef4 (123)
2019-06-21 05:19:00公司的流程應該也有問題,新人整碗捧去
作者: elmo0155 (拉麵) 2019-06-21 06:13:00
沒制度的公司一個新人沒交接也能搞到你們雞飛狗跳,法律規定的都不一定有人遵守更何況沒規定的。
作者:
smuta (smuta)
2019-06-21 06:34:00故意搞公司,照法律走
想到日劇我要準時下班XD 我覺得通常會做到這種地步多半是不爽某人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