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第一份工作
老板說好一個月全薪是28k
然後在六月的時候講好我就做到六月底然後7/1正式換新人
結果因為他的疏忽造成他要我7月再過去交接可是我已經表明過了(當下)我人可能在台北
這份工作沒有勞健保,也沒有打卡紀錄,薪水他也是空白信封裝現金
今天10號我去領薪水他說因為我沒有去七月交接所以他說要扣我1000就只裝了27000給我
請問我要準備什麼資料檢舉?
*能作證我有去上課的只有跟家長的聊天紀錄
還有這是跟老板的line對話
其他包括談的被離職什麼都是對話的我當下也沒有想到要錄音
這是我第一份工作請大家指點謝謝
http://i.imgur.com/zLzYXKt.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