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rancise (棉花羊)》之銘言:
: 台灣失業率高
: 外勞對業者來說能將成本壓到最低
: 寧可使用低廉外勞,也不雇用台灣人
: 且外勞時常延伸一些社會事件
: 像是多人聚集於街上飲酒喧囂打架
: 新聞也常播外勞騷擾台灣女性
: 或者與台灣人爭執,大膽圍毆台灣人
: 每每看見這種事
: 就感覺他們越來不尊重台灣,放蕩不羈
: 如果台灣全面禁止使用外勞
: 對台灣是好還是不好?
: 對社會和經濟的利弊關係?
就業服務法 第54條
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之工作,有
下列情事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不予核發招募許可、聘僱許可或展延聘
二、於國內招募時,無正當理由拒絕聘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所推介之人員
或自行前往求職者。
比較台美日韓的外國勞動者相關規定
只有我國有這條
這條是甚麼意思
台灣企業主只有在已經很努力聘雇本國勞工 但仍無法找到人應聘的時候
台灣企業才可以招募外勞
我的公司之前就因為委婉地拒絕就業服務站介紹的台灣人
就被勞動局開罰 廢止招募外勞許可
導致其他外勞必須一併被遣返回國
我的公司是咎由自取 我不會說甚麼
但台灣的企業真的沒那麼好找外勞
大部分原因是因為台灣人不願去做這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