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事假扣薪

作者: cherry0829 (雪莉)   2019-08-21 11:54:52
最近要請事假結果公司會計過來跟我說
我們公司的扣薪方式是全薪/工作天數
我每個月是領月薪,無全勤獎金 / 責任制 / 無加班費
爬文找了網頁資料有點疑惑的是勞基法似乎沒有規定事假的扣法
還是我有哪裡理解錯了嗎?
假設月薪以40K為例,若是除以工作天數這樣事假一天被扣
40,000 / 22天(以8月為例) = 1818元
若是以30天為例
40,000 / 30天 = 1333元
想問如果是以全薪/工作天數,這樣是合法的嗎?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9-08-21 11:56:00
去勞動局申訴 因為月薪就是休假日也要給薪不是用工作日去算的
作者: xeme1996 (Imizi)   2019-08-21 11:58:00
通常加班/30 請假/22 ... 會計超會算
作者: x52013 (想不到要取什麼)   2019-08-21 12:03:00
雇主有留存員工出勤紀錄的義務,沒出勤紀錄就再罪加一等
作者: kn930121 (呆影)   2019-08-21 12:15:00
正常是月薪/30 因為特休沒休完換錢也是用月薪/30再乘天數
作者: lalatwo (拉拉兔)   2019-08-21 12:25:00
/30才是對的
作者: chickensam (新竹鄭容和)   2019-08-21 12:31:00
要22就是加班也要這樣算阿
作者: rockmetalman (黃小強)   2019-08-21 12:33:00
那天沒來當然扣一天,大多是全薪除以30,除非你有特休可以抵
作者: AISC (AISC)   2019-08-21 13:02:00
理論上都要以30 或 22 吧 如果有的22 有的30 資方真的爽
作者: kevinmeng2 (麻煩)   2019-08-21 13:14:00
只有我在乎責任制這三個字嗎?責任制也是要給加班費的,要是不給,也沒資格扣薪吧?對了,你是不是台北市?不是…都白說了…
作者: abc0922001 (中士abc)   2019-08-21 13:30:00
領月薪就是都除30https://pse.is/KUBEK 先約定好是除一個月幾天還是固定除30,之後加班費跟事假扣薪就這樣算
作者: et310   2019-08-21 13:44:00
台制責任制的意思不就是事情沒做完不能下班也沒加班費嗎
作者: abc0922001 (中士abc)   2019-08-21 13:44:00
領月薪沒有那種22天的
作者: thsyou9527 (sine)   2019-08-21 13:45:00
月薪 就是30天
作者: t20031210   2019-08-21 13:58:00
我還真的有聽過請假除22,加班費除30的,像這種公司就是欠檢舉,可不是很會算
作者: guest0079 (SpongeBob SquarePants)   2019-08-21 14:38:00
台北市就好辦了 呵呵
作者: stkoso (Asperger)   2019-08-21 15:05:00
沒加班費就檢舉
作者: j0958322080 (Tidus)   2019-08-21 15:16:00
領月薪就是除以30,沒有除以22這件事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9-08-21 16:00:00
雇主有紀錄勞工出勤的義務 沒有就去檢舉他沒有可以罰鍰9~45萬 看你老闆願意付加班費還是罰鍰去勞工局申訴最有用啦 不要想這麼多
作者: dir2007 (熊貓媽咪)   2019-08-21 16:06:00
/30才是對的
作者: howdiee (浩呆)   2019-08-21 16:29:00
/30 請直接打給勞工局問最準沒有打卡就可能沒有出勤紀錄 再罰當勞基法是吃素的 勞動事件法明年準時上 舉證義務是雇主
作者: oherman (qq)   2019-08-21 17:41:00
都是/30,/22就是違法,可以申請勞檢
作者: lingerptt (蒼林亞鳥)   2019-08-21 17:58:00
違法,hr 失職
作者: iamjk122 (忍)   2019-08-21 19:44:00
除以30才是對的,除以22是違法,公司無出勤紀錄也違法
作者: j8630222 (75G)   2019-08-21 19:47:00
/30
作者: cccon1ine (鄉民分身)   2019-08-21 19:57:00
/30
作者: alice78226 (紫)   2019-08-21 19:59:00
違法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19-08-21 21:13:00
事假都是/30喔
作者: jimmy5670 (2Tp1)   2019-08-22 00:04:00
就是/30
作者: badiverson (嘲笑的夢想才有實現價值)   2019-08-22 00:09:00
/30 你公司違法了
作者: tmwckebbhf (等待~)   2019-08-22 00:27:00
忽然想到,如果365天只要上班日就請事假,請好請滿,那是否就能完全不用上班還能領休假日的錢?不知各位大大知道勞基法有規定請事假的上限嗎?
作者: Cottonz (珍惜眼前人)   2019-08-22 01:08:00
/30啊
作者: lalatwo (拉拉兔)   2019-08-22 01:13:00
事假才十幾天別做夢了
作者: snoopy790428 (snoopy)   2019-08-22 04:01:00
婚假育嬰假產假病假請好請滿 爽領沒聽過嗎叫會計弄個紙面的請假規章出來啊剛好拿去檢舉假先請 反正被罰完就補給你了
作者: t20031210   2019-08-22 08:37:00
合理你個鬼,根據勞基法第39條例假、休息日、特休皆屬於有薪假,照你們的低能會計算法10000/7=1428,扣除四天事假領4285非常合理啊,你的有薪假是三天不是一天欸,另外颱風假雇主可以不支薪,但一樣是除30之後再扣一日薪資,這會計不是低能就是資方打手,腦袋裝屎才這種算法,要是人資這樣跟我講絕對嗆爆他
作者: dong531 (貓王)   2019-08-22 08:47:00
完全不合理,月薪就是假日在家睡覺也有薪水才叫月薪
作者: t20031210   2019-08-22 09:09:00
另外吐槽一下,責任制是有定義的,請問你的職位是否有符合勞基法第84-1?再來,既使你符合定義,仍受勞基法保護,所以你沒加班費就是違法
作者: abc0922001 (中士abc)   2019-08-22 14:01:00
合你老幕,沒有那種假設一週薪資的,都是一個月來看勞基法規定,就是30,或是當月有幾天去除算工作天數的是領時薪的
作者: copyii (被遺忘的.......?)   2019-08-22 20:47:00
在高雄待過請假/22 無加班費 供參
作者: as885212   2019-08-23 12:51:00
推 各位勞工請自私一點 別放棄合理合法的權益補充 聽說加班舉證責任在公司 不用蒐證 直接填時數告下去
作者: wisdom   2019-08-23 14:20:00
勞基法已明定薪資算法就是月薪/30為日薪。
作者: yoshitsugu (刑部少輔)   2019-08-24 10:05:00
打電話問勞動局
作者: zhanghangu06   2019-08-24 22:11:00
就已經他媽的領月薪了,還用週薪來解釋,幹這會計是智障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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